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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占,暴力解决不可行

2022-11-23 12:50: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热点回顾④ 私家车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私有物权,可是私家车位被他人违法占用的现象并不少见。事件发生后,相关视频和新闻迅速登上热搜,话题除了围绕双方当事人以外,亦有网友表示,小区内占用停车位的问题考验物业的管理水平。

问题: 私家车位被占用,物业是否有责任?

律师释法

谢兴志解答:《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对私家车位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作为车位管理方的物业公司收取了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即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他人占用业主的车位,存在明显的工作疏忽,应承担相关责任。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组织力量拖走车辆,再设法找到占用车位的车主追究其责任。

热点回顾⑤ 网传视频显示,该车位业主林某凯在视频中表示:“他(占位车车主陈某根)的车就停在我的车位上,叫他移走不肯移,所以我就直接把车丢到流花溪里,反正我也赔得起。”视频广泛传播后,许多网友留言表示“真解气”“他干了咱们一直想干却又不敢干的事”。

问题: 该事件的起因系业主因自己的车位被占而做出过激行为,那么,如果自己的车位被占,该如何合法处理?

律师释法

谢兴志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有产权的停车位,业主在购买后并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后,就是该车位的所有权人,享有完整的物权,其他人不得擅自占有使用。对于没有产权的停车位,业主在与开发商或者车位的权利人签署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后,支付了对价就取得了车位的使用权,也具有排他的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均不得占有使用。

发现车位被他人占有使用后,可以先查看对方是否有留下联系方式,如果有联系方式,可以打电话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将车辆开走。如果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可以联系管理人员,让管理人员通知对方将车辆开走。小区内车位被占,可以联系物业,让物业协助解决。

如果联系不上占用车位人员,可以选择拨打114、使用“交管12123”APP的一键挪车服务或者“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自助移车”服务等,通知对方挪车。倘若对方拒绝挪车,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

如果长时间联系不上违停车主,车位的购买人或租赁使用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违停车主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