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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世界杯比赛 球迷切记这些行为不可为!

2022-12-02 15:48: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口头警告”:观赛不能违法

商家们注意了,世界杯期间,一些酒吧、夜宵摊等会播放世界杯来增加生意、招揽客人,但这样做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商家们在播放世界杯节目时需要注意,今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简称“总台”)拥有卡塔尔世界杯在我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独家电视和新媒体版权及分许可权利。

检察官释法

林检察官:2022卡塔尔世界杯的热度一路走高,不少人或自媒体都躁动起来,有些自媒体还对世界杯的官方节目进行了二次创作,一时间——球星表情包、比赛回放、慢放、剪辑、转播、点播、延时播放铺天盖地,央视总台发表的声明公告被知情或不知情的人抛在脑后,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在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侵权的相关案件中,常见侵权行为主要是转播完整体育赛事节目和以短视频方式转播体育赛事节目。此类案件的被告主要集中为各网络数字电视、网络视频及社交平台经营者。包括世界杯等赛事在内的各类体育赛事节目作为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许可传播赛事片段、在网络上未经许可提供体育赛事节目等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普法“任意球”

收听收看世界杯的精彩赛况,共享风靡世界的运动激情,是运动超越国界难以阻挡的魅力。然而,未经许可传播赛事片段,在网络上未经许可提供赛事节目,打起世界杯周边产品的主意,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存在,那么,这些行为涉及哪些违法情形?

注意点①

未经许可传播赛事片段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在网络上传播体育赛事节目除应取得制作者的许可外,还应当取得首次传播者的许可。当体育赛事节目的制作者与首次传播者为同一主体时,取得的许可被认为是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双重许可。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只有不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才能构成合理使用。同时,根据司法政策规定,也要根据作品使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被使用部分的数量和质量、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等因素来进行考量。

注意点②

在网络上未经许可提供赛事节目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如果发现被告网站中有侵权内容,被告主张其并非侵权内容的提供者,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应由被告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主张,则应认定被告是侵权内容的提供者,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若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则构成共同侵权。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第2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4条等规定,平台如果为侵权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在具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注意点③

世界杯的周边产品少打歪主意

除了看球外,许多球迷会购买世界杯的周边产品,像衣服、纪念品等,今年的吉祥物La'eeb(拉伊卜)更是圈粉无数,有些不法分子便借机山寨世界杯商标,生产、销售周边产品,谋取违法利益。

《 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凡与世界杯足球赛相关的标识,如世界杯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大力神杯等,其文字和形象均受到法律保护,申请人以其为申请对象不被授权。同时,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强化整治重点,打击典型行为,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