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未成年人婚姻”
3月23日,有网友爆料在山东新泰一对未成年男女结婚,还在村里办了婚宴,新郎是初二学生,新娘也是未成年人。此消息一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3月25日,当地镇政府表示,双方确实都是未成年人。镇政府于3月24日已组织教办、公安、民政等单位对双方家长开展法治教育,女孩已经回到自己家。 事实上,未成年人举办婚礼并非个例,还有17周岁男孩娶13周岁女孩等。关于未成年人结婚的相关问题引发网友大量讨论。未成年人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父母包办未成年子女的婚姻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为此,记者邀请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周颖律师对此类现象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①:该事件中,若双方是自愿情况,结婚关系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周颖:关于结婚年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以及该法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该事件中,结婚双方为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婚龄,即便双方自愿结婚,该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之间的婚姻无效,可能导致民事方面的责任,如返还彩礼等。甚至可能产生刑事责任,如涉嫌强奸、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犯罪行为。 问题②:父母包办未成年子女婚姻及婚宴的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解答 周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九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因此,父母为未成年人包办婚姻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父母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问题③:若未成年男孩与未成年女孩结婚并发生性关系,是否还涉及强奸罪等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周颖: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之间发生性行为,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行为人未满14周岁的: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二)行为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1)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不论行为人是否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奸淫等性侵行为的,构成强奸罪。但若行为人与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且符合“偶尔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构成强奸罪。(三)行为人已满16周岁的:(1)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2)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并与之发生性行为的,无论该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3)与不满12周岁的幼女发生行为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若幼女不满10周岁的,还应加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