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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法律知识

2024-08-23 15:41: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变动四:配套《民法典》修订撤销婚姻情形

草案内容: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问题①: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冯礼桉律师:受胁迫而结婚的情形,具体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

胁迫行为的实施主体既可以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是属于其一方的第三人,如其近亲属、朋友等;受胁迫者可以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近亲属。

胁迫的主要手段有两种:第一种是采用威胁当事人人身、财产等手段,迫使当事人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二种是采用威胁手段,威胁与当事人有密切关系的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当事人基于保全受威胁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实施胁迫行为既可以是使受胁迫者身体丧失自由,也可以是受胁迫者在精神意志上被控制。无论受胁迫者是从身体上还是精神上被控制,只要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后果是因受到胁迫而违背意志造成的,就有权请求撤销该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问题②:隐瞒哪些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

曾婷茹律师:《民法典》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形由无效婚姻变更为可撤销婚姻,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将选择的权利交还当事人,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范围。实践中一般参照《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其中《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实践中,还有一些未明文规定但一般被认定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先天性生殖系统疾病(染色体问题无卵巢)、生理缺陷(不能生育)等。 随着医学的发展,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关键还是看是否严重影响另一方结婚的意思表示或是否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此次草案也删除因为疾病不予登记的条款,给当事人充分的自主权。

问题③:婚后才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婚前已患有重大疾病但患病一方并不知情,是否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冯礼桉律师:重大疾病的患病时间应限于结婚前,即患病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所患疾病应有医学诊断或进行过诊疗救治。若一方在婚后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因何时患病、是否患病难以预见,且婚后患病并不能溯及影响到另一方是否决定结婚的真实意思,故婚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另一方的,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另一方不享有撤销权。

若一方虽患有重大疾病但并不知晓已患病事实,其虽然符合在结婚登记前已患病且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但鉴于其在婚姻登记时并无隐瞒的故意,其缔结婚姻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婚前如实告知义务,不构成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

问题④:对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的行使,有无时间限定?

曾婷茹律师:《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时间限定。 其中,针对胁迫结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针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述期间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被隐瞒的一方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归于消灭。婚姻一经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变动五:新增“离婚冷静期”条款

草案内容:草案第十六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问题①:离婚冷静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曾婷茹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是30天,不受大小月的影响,且该期间不可中断不可延长。

首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撤回需要主动申请。

其次,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领取离婚证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并且必须双方亲自到场申请领取;期限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撤回不需要主动申请。因此建议离婚冷静期30天期满后的次日开始的30天内,双方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一旦过了“第二个30天”的期限,就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问题②:若是夫妻一方家暴,还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冯礼桉律师: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若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需要冷静期,若采取诉讼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则不需要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若遇到家暴,应当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家暴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