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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必修课”,你get了吗?

2025-02-28 15:59: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键词二:子女抚养权问题

情形①: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

丈夫小帅与妻子小雯离婚后,双方约定女儿小花由母亲小雯抚养。然而,小帅未经小雯同意,私自将小花从学校接走并藏匿,拒绝将小花送回小雯身边。

问题:女儿被前夫藏匿,小雯该怎么办?

法官说法

集美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吴清艺:根据《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小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小帅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小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雯抚养小花的过程中存在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小帅应当依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等途径解决,不得擅自实施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避免矛盾激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情形②:婚内过错与抚养权

丈夫小赵与妻子小刘离婚时,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8岁的儿子小明。小赵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小刘在婚姻期间曾多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

问题:小明的抚养权将归谁?

法官说法

集美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吴清艺:小赵和小刘可以协商决定小明由谁抚养,若双方协商不成,根据《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小刘有赌博恶习,小赵没有法定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形且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则,小明的抚养权应归父亲小赵。

此情形中,小明已满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处理抚养权时,应了解并尊重小明的个人意愿,同时坚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子女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小明的抚养权归其父亲小赵最为适宜。

情形③:成年子女追偿抚养权

2004年,丈夫小叶与妻子小莉离婚后,女儿小丹由父亲小叶抚养。在小丹3岁至18岁期间,母亲小莉未支付任何抚养费。2023年,小丹成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莉支付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36万元。

问题:小丹能向母亲追偿抚养费吗?

法官说法

集美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吴清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以及《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出的承诺给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其支付欠付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情形下,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欠付的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情形中,小丹已经成年,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待:若小丹还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其可以作为原告向母亲小莉请求支付欠付的抚养费;若小丹已经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其就不是适格原告,应由小丹的父亲小叶作为原告来向小莉请求支付欠付的抚养费。

至于小丹是否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则应根据小丹的实际生活现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之规定进行判断。

普法小结>>>

《解释(二)》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更加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明确了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法律后果,细化了抚养权归属的判断标准,并明确了成年子女如何追偿抚养费,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