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法院连续三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2018-07-26 10:06: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近日,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表彰大会上,惠安县法院获评“2015-2017年度精神文明单位”。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审判执行本职,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连续第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据悉,该院强化司法护航,通过完善金融和企业破产审判机制、健全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深化精准扶贫司法举措等维护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多措并举,奋力攻坚执行难,助力社会诚信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挖潜放活,建设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吴晓艳 石艺娜 张振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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