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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梅列区构建大调解体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2018-08-03 10:46: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民心顺了  “平安细胞”活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日讯  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近年来,三明市梅列区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以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工作目标,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融合联动,充分整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力量,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有效助推“平安梅列”和谐发展。

人民调解激活“平安细胞”

“小周出手,矛盾无忧。”在三明市梅列区,“有纠纷找小周”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

“小周”即梅列区列东司法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周秋香,从事调解工作多年,还被评为三明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17年6月,“小周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是梅列区首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调解室自成立一年以来,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多起,涉及金额30余万元,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和群众满意率100%的目标。

而说到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梅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政感悟颇深:“我们梅列区是三明市中心城区,属于繁华地带,高楼商厦林立,商贸餐饮娱乐业发达。因此,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量也随之上升。”

为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近年来,梅列区党委政府主导、政法委牵头,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为保障、行政调解全力支持的三大调解相互配合,形成有效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强力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梅列区举行社会治理大调解启动仪式

实践中,该区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盛生担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兼梅列公安分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的社会治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制定下发《梅列区社会治理大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村(社区)、镇(街道)、区三级调解网络为基础,强化矛盾纠纷线索摸排,并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类型,引导群众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调解,为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构筑了坚强保障。

梅列区司法局局长邓志华介绍,人民调解在三大调解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为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发展道路,近年来,该区不断吸收社会上有经验、有威望、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定期组织参加市区两级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业务能力,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调解卷宗规范化、调解人员专业化。

目前,全区共设立了5家冠名调解工作室,“小周调解室”、“艳青调解室”、“老张调解室”等一个个品牌调解室,已成为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中的一颗颗璀璨明珠,调顺了民心,调高邻里和睦度,激活基层“平安细胞”。

行政调解筑牢“平安防线”

近日,住在列西街道的居民罗某,因在银行排队购买债券时与群众王某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身体受伤。列西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此案未达到立案标准,遂联系驻所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翁桂娇共同调解。通过组织交流沟通和耐心讲解,民警和翁桂娇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在矛盾纠纷案件中,涉及公安、民政、工商、水利、教育、环保、卫生、农业、林业、和城建等行政部门事项时,各行政部门依法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各行政人员积极协助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 陈政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在推进驻所调解室源头化解矛盾方面成效明显。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是梅列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区严格落实“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机制,实行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驻派出所调解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全区5个镇街道设立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5人,兼职人民调解员8人。专职调解员“驻点式”参与调解,兼职调解员协助参与调解,有效筑牢第一道防线。

同时,该区大力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整合辖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处理矛盾纠纷。通过推进驻所调解员与村级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的优势互补,最大限度织密公调对接工作网络,为实现“平安梅列、法治梅列、和谐梅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司法调解达到“平安共赢”

不久前,市民林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来到梅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听完林某的陈述后,为其进行了诉讼风险评估,告诉他可以选择诉前调解。

经过一番考虑,林某答应调解。第二天,双方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听说打官司要经过立案、开庭、调解或判决很多个程序,怎么也得三五个月的时间,现在我的案子这么快就解决了,为你们的工作点赞!”调解结束后,林某兴奋地说道。

如今在梅列,司法调解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法宝”。“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同时对调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若是无法调解的,则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实现‘诉’与‘调’的结合。”陈政介绍。

法官、交警、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近年来,结合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该区深入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聘请5名专职调解员入驻区人民调解中心及驻法院调解室,办公地址设在法院,负责诉前、诉中民事纠纷及全区性复杂纠纷,提升诉调对接实效,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作为专职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室,叶律师每周都要来梅列法院几趟,除了固定的值班时间外,还要对值班时收到的案件开展调解工作。面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她和法官们一起,送上一杯温热的茶水,用温和亲切的语气开展释理说法工作,取得一次又一次调解的成功,获得群众的满满的赞誉。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中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融为一体。” 梅列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吴植文透露,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该院共调解案件298件,既提高调解成功率,又节省审判资源,使法庭腾出更多精力处理疑难案件,最大限度达到平安共赢的效果。

除此之外,该院也积极参与由区综治办牵头,联合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工商、妇联等部门开展的综合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洪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