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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警方侦破一起新型网络传销诈骗案

2017-01-12 11:16: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传销组织租赁别墅“经营业务”

追踪布控 揭开“微商”神秘面纱

2016年10月15日,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前期调查,经过追踪和布控,一举抓获以林国某为首及骨干陈朝某、孔丹某、詹金某、翁元某、杨素某等涉嫌传销的犯罪团伙。

“投资1.2万元,一个月赚回本钱,两个月翻番,一年内赚到几十万元……”该传销犯罪团伙人员交代,他们以“公益平台”为幌子,以“丰厚分红”为诱饵,抓住一些人想要高回报、暴富的心理,不断拉进会员,不到1年时间就诈骗了500多人。该传销组织租赁高楼大厦、高档别墅作为办公地点,所挥霍的都是会员的血汗钱……这样华丽的“外衣”更容易让有暴富心理的人相信公司的实力与形象,也更便于公司“经营业务”。

截至2016年8月份,该平台共在莆田、三明、泉州等地吸收会员1000多人,受害者(会员)多达500多人,涉案资金1400多万元。目前,该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 陈琦 特约记者 肖国成 通讯员 吴丽钦 实习生 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