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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消毒水”行骗记

2017-04-07 11:13: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骗子落网 各自领刑

泰宁公安机关接警后,民警们经过案件分析研判,并利用侦查手段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何某布下“天罗地网”。2015年10月25日、26日,嫌疑人刘某、陈某分别在广东东莞一宾馆及广东化州一银行被民警抓获归案。

“陈某等人均是冒充医院职工、学校老师等身份,谎称要向商家购买大量货物,当骗取商家信任后,再叫其帮忙大量‘代购消毒水’,并提供消毒水供应商联系方式进行链锁式骗局。”泰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15年4月份到10月份,陈某等人先后在福建、广西、贵州等地骗取经营建筑材料、水泥瓷砖、灯具、文具、食杂、土特产、农资以及开办大理石厂的商户或业主32人,受骗金额共计55.09万元。

此外,刘某还交代,2012年8月份至10月份,他伙同吕某(已判刑)、谭某(另案处理)驾车至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等地,以“碰瓷”的方式向多名汽车驾驶员实施敲诈勒索,共得款人民币15200元。

此案经由泰宁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0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刘某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4年2个月,并处罚金。

后记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近年来,群众被骗事件屡见不鲜,尽管大多数群众自以为对诈骗的警觉性足够高,但骗局手法层出不穷,不断翻新,要想避免上当受骗,除了要识别形形色色的骗局之外,还要提高识别骗子的水平,加强自身的防骗能力。

在该案中,三人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稍加注意即可甄别。针对此种诈骗方式,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商家在做生意时,首先要先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最好当面商谈,不给骗子留有可乘之机。同时平常要加强防骗常识学习,降低受骗的机率,而当发现自己被骗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廖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