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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滚越大的“雪球”

2018-05-18 10:51: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儿子协助 母子获刑

而高某“做会”标回来的钱却一点也不少。

2000年,她把标回来的钱用于偿还大儿子养殖亏损,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她一共“做会”11组,以每300元获利60元到180元不等的“标金”为诱饵,向苏某某、高某甲、陈某某等405名会员吸收资金。

同时,高某用会钱为两个儿子操办婚事,为他们在福州、平潭等地置办了房产、车子、车位。同时,还对外借出、投资给其他人数百万元。这些消费投资已经完全超出了高某家庭的收入水平。至案发时,高某共吸收资金达7055.9934万元,无法偿还。

“我自己也知道这个窟窿会越来越大,这个会迟早是要倒闭的。我起新会是为了不要这么快倒闭,再延迟几年。我当时就想手上有钱就先享受,如果没钱了再起新会,钱又来了,还可以运转。”高某说。

而小儿子林某也从中协助高某负责料理做会事务,收取各会脚上交的会钱,通过银行账户将会钱转账给标到的“会脚”,同时做好会本记录及“会脚们”的会单等。

日前,平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