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刚4天杀人碎尸 经最高法核准被执行死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29日讯 “警察吗,我们好像在河沟内看到尸块……” 2016年4月11日8时许,泉州市丰泽区北峰拒洪社区的清洁工李某辉、李某凤在打捞该社区路口的北渠水闸时,发现河沟内有一块人的躯干尸块,遂赶紧报警。这一发现,打破了小城的宁静。 接警后,泉州丰泽警方经确认,死者为安溪人小梅(化名)。经过10个小时奋战,警方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春。 2019年3月22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盗窃犯任某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打捞现场 冒用亲哥名字多次犯案 1986年出生的任某春是贵州人。2002年,16岁的任某春从贵州到泉州打工。 因为一直没赚到什么钱,任某春动起了歪脑筋。他冒用他三哥任某朱的名字,开启了行窃“致富”之路。 法网恢恢。2007年5月,任某春因盗窃罪被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2010年10月,刑满释放1年多的任某春再次因盗窃罪,被鲤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1年8月,任某春因盗窃被劳教1年3个月。 此后,他不仅不悔改,甚至还开始抢劫。2013年5月,任某春因盗窃和抢劫,被丰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2016年4月2日刑满释放。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琐事争吵竟然杀人抛尸 出狱后,无所事事的任某春想起了他的旧相识小梅。 2016年4月6日18时许,任某春以帮忙售卖茶叶为由,将小梅约至他的租房内。后因琐事,俩人发生争执。 争吵中,任某春用手掐小梅的脖子,并抓住小梅的头部多次用力撞击地面。小梅倒地不动后,任某春发现她手脚冰冷、没有呼吸。因刚从监狱出来,任某春害怕再次被抓,于是想到抛尸掩盖此事。 当晚21时许,任某春到租房附近超市购买了2个编织袋,欲用于装运尸体。然而,回到租房后,他发现编织袋太小不够装运尸体,又产生要将小梅分尸、抛尸的念头。 次日上午7时许,任某春到超市购买一把菜刀、一卷垃圾袋和一包印花台布,后又到超市购买了一个拉杆行李箱。 同月8日凌晨零时许,任某春在租房内用购买的菜刀将小梅的尸体切割为10块后分装到垃圾袋中并装进行李箱。同日凌晨2时许,趁着深夜无人,任某春将行李箱运至泉州市区博后路靠近铁路附近的一条内沟河处,将尸块抛弃至内沟河内及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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