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男子出狱刚4天杀人碎尸 经最高法核准被执行死刑

2019-03-29 11:29: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盗死者财物5日后落网

一切处理完毕,任某春回到租房内把房间仔细清理了一下。此后,任某春还将小梅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和12盒茶叶拿走,并以1300元的价格销赃给杨某。

同月9日下午,害怕被发现的任某春退掉租房,到泉州清源街道一家树脂厂上班。他没有想到,事情会那么快就败露。

2016年4月11日上午,小梅的尸块在北渠河沟内被发现,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于同日18时许在工厂内将任某春抓获归案。

这,距离他上一次被释放才9天。而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办法回头了。

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任某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杀人后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对任某春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任某春因琐事与被害人小梅发生争执后杀人分尸并沉尸灭迹,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仅4日又犯罪,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故意杀人、盗窃犯任某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