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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的临水庙

2019-04-09 13:09: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行拆除文物 俩被告人获刑

2018年4月,经董事会同意后,严某打电话让陈某拆除临水庙后面另外购买的五间旧民宅。此时,临水庙主体结构尚好,并没有遭到破坏。2018年4月20日,陈某又叫了一部挖掘机对临水庙的后堂进行拆除时,盖尾镇、县文体局工作人员到场制止。

2018年4月23日,仙游县文体局函告盖尾镇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制止破坏临水庙的行为。

2018年5月2日,盖尾镇政府函告昌山村村民委员会临水庙被群众强制拆除请予以保护。但临水庙董事会不顾盖尾镇政府及仙游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工作人员多次告知及劝阻,于2018年5月6日,再次对临水庙进行拆除,导致临水庙主体不存在,被毁为一片废墟,无法还原原貌,造成严重后果。

临水庙系仙游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属“古建筑(名胜古迹)类别”,依法受法律保护。严某、陈某明知临水庙系仙游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点,不听劝阻,结伙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近日,法院对严某、陈某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柳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