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不见的二手车
花钱买了辆二手车,却摊上骗租的罪名。 原来是有人虚构事实,假借租赁或出售车辆,骗取他人钱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5日讯 两名男子伪造身份证、驾驶证、汽车租赁合同,租赁轿车并转卖给他人。可不久,买二手车的人发现车不见了,原来是原车主把车开走了。案发后,这两名男子一个被抓、一个投案。目前,两名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花钱买辆二手车 却莫名被人开走 黄某家住广东,2016年12月的一天,他在网上看到一条二手车出售的消息,便打电话和对方联系。对方自称小川,说车子是黑色本田小车。“这辆车是因为车主向我借钱,把车子质押在我这里,因为没有按时还款,所以我有权处理这辆车。”小川告诉黄某。 黄某有点不放心,还特意托朋友查了一下,发现自己要买的这辆车子车主信息和小川提供的一致,车主就是吴某,车牌号是闽G××300,发动机号为10240××的黑色本田小车,车子也确实在抵押状态。 2016年12月25日,经过事先联系,黄某特意和朋友从广东到三明沙县机场看车交易。当日18时许,黄某和小川见了面,验车后小川提供了质押债权转让协议、有吴某签字、摁印的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车子行驶证等证件。黄某叫朋友录了交易视频,觉得没问题后,通过手机银行转账7万元到小川的账号上,与其签下合同后,将车开回广东。 然而,2017年3月,黄某发现自己刚买没多久的车子莫名不见了!黄某一查,发现车子被人开到了三明,他只得风尘仆仆赶到三明将自己的车子再次开回广东。然而,没多久,黄某接到三明警方电话,民警告诉黄某,有人报警称小车被骗租,警方希望其配合调查。 报警称车被骗租 嫌疑人主动投案 花了钱买了辆二手车,却摊上骗租的罪名,黄某十分冤枉。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黄某详细向警方说明自己的遭遇,并出示质押债权转让协议、收条、机动车质押合同、购车转账信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等证据。 民警根据线索,找到报案人吴某(另案处理)了解情况。迫于警方的压力,吴某这才交代,2016年12月22日左右,朋友张某与其联系,让自己把车租给他,由他出面把车子押给别人,然后他再把车子弄回来交还,如果开不回来,再由自己以车主的身份出面去找对方要车,对方如果不给,自己可以报警。“因为急需用钱,我就以租金、押金共计4万元的价格答应了张某。”吴某告诉民警。 吴某说,2016年12月25日,张某带小川来找自己,按照事前约定,自己将闽G××300号黑色本田轿车租给了对方。之后,自己又通过GPS定位查看,发现车子被开到广东肇庆,就和张某一起去广东肇庆把车开回来。到了广东找到车子后,他们发现车子被装了暗锁,无法启动,就雇佣了开锁师傅开锁,并把车子开回三明。“后来,车子又被黄某开回广东去,我就找到你们报警,说自己的车子被人骗走了,让你们警察帮忙追车。” 经过多方摸排侦查,2017年2月,小川在泉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3月,张某主动到尤溪县公安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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