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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4万元“被套路”成了60万

2019-06-03 14:01: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手段强占受害人财物,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并形成新型黑恶势力。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共摧毁“套路贷”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破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案件近百起。
 
受害人“被套路”借款
 
“转让”戏码重复上演
 
2016年5月中旬,受害人王某(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福州某金融公司的客服。据王某说,那阵子他做生意正好急需用钱,可由于个人征信低等原因难以申请到银行贷款。在低利息、无抵押、免担保、快速放款等优厚条件的诱惑下,王某心动不已,立即提出了借贷需求。
 
“他们跟我说,根据行规要提前收取砍头息并签署空白合同、借条以及房屋抵押和房屋租赁等合同。”王某估摸着自己只借款10天,而且只借4万元,所以没有多想就按照对方的要求签了字。不料,生意不如预期,时间到了,王某却还不上钱。于是,那家金融公司就介绍王某向另一家金融公司借款,通过提升借款额度来偿还之前欠下的本金及利息。王某不疑有他,又签订了新的借贷合同。每当王某无力还款时,这样“转让”的戏码便重复上演。仅一年后,王某从刚开始的4万元借款竟一路涨到了35万元。
犯罪嫌疑人在受害人住处贴照片
 
2017年8月7日,王某来到黄某辉的公司,为的是借钱偿还上一家公司的贷款。黄某辉开出的条件和之前的金融公司相差无几,但是借款数额已经变成了60万元。“除掉砍头息和还给前一家公司的本金,我真正拿到手的只有25万元,而且还让出房屋15年的租赁权。”王某说,他的噩梦从此开始。
 
借贷平台无放贷资质
 
不择手段催讨债务
 
因为王某逾期未还款,黄某辉等人便无所不用其极地催讨债务。从24小时不停地打电话骚扰到家门的锁眼被堵,再从家门口“欠债还钱”等血红色大字到小区里被贴上印有“骗子”等字眼的老婆孩子照片,令王某感到十分绝望。最终,走投无路的王某向仓山警方报警。
 
接警后,福州市公安局三叉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掌握了大量证据材料。2018年11月7日,黄某辉、黄某武、黄某炜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捣毁了该套路贷团伙。在办案过程中,警方发现被该团伙“套路”的受害人其实并不止王某一个。
 
“套路贷并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以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为目的,囊括多种犯罪行为。”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借贷平台根本没有金融放贷的资质,全部都是以个人名义同受害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办案民警说,犯罪嫌疑人只选择有房有车且用钱心切的人员作为对象,因为占有房产和车辆才是他们的犯罪动机。在诱骗受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后,嫌疑人会刻意制造银行流水,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他们会让受害人先提供一张银行卡,将借贷合同上的借款金额汇入该卡,然后以砍头息、保证金、偿还之前本金等名义再将部分钱款转入指定第三方账户。”据民警介绍,受害人最后拿到的钱款其实远比借贷合同上的少很多,但这种走账假象很容易在法庭诉讼上占绝对优势。
 
如果受害人打算在借贷合同规定的条件内还款,犯罪嫌疑人还有可能会故意制造违约,并肆意认定违约。“比如合同约定在某天的10时前还款,受害人已经如约还钱,但嫌疑人故意设置陷阱拖延收款时间。”办案民警说,哪怕只超过一分钟,犯罪嫌疑人也会单方面认定受害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