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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信任大额借钱 虚构店面转让抵债

2019-06-14 11:56: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张某某和纪某某是发小,又是关系很好的同学,纪某某借了大笔的钱给张某某。因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张某某以虚构的店面转让给纪某某,还使用变声软件达到行骗的目的。殊不知,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为偿还债务
 
男子虚构房产欺骗发小
 
张某某和纪某某是同学又是发小,因俩人关系十分要好,纪某某对张某某很信任,从2013年至2016年1月,先后借款给张某某合计本息354000元。
 
“兄弟,你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呀?”“老兄,你说的还款时间已超过很久了,赶紧还了!”因为要扩大养鱼场的规模,缺乏资金的纪某某找张某某索要欠款。
 
面对越催越急的债务,张某某愁白了头,因为他在外欠别人的债务也需要偿还。于是,张某某产生了虚构自己拥有店面,拟将店面转让给纪某某,用部分转让款抵消债务的想法。
 
2016年1月22日,张某某为了取得纪某某的信任,带他到平潭县步行街,谎称其中一家店面为其所有,并表示愿意将该店面转让给纪某某折抵债务,纪某某信以为真。当日,纪某某就同张某某签订了以520000元价格转让店面的买卖协议,并支付了20000元定金。
 
担心被揭穿
 
下载变声软件继续行骗
 
之后,张某某为了继续行骗,又担心好友听出自己的声音,便下载了变声软件,通过网络电话,伪装成一个租赁平潭县店面并帮忙办理过户手续叫“小林子”的人,一旦需要钱花了,他就以“小林子”的名义打电话给纪某某,以办理过户需要缴纳税金、工本费等理由多次向纪某某索要过户费达36819元。
 
其间,张某某持续向纪某某索要店铺转让价与借款差额部分的钱款。同时,为了隐瞒其虚构拥有店面的事实,进一步取得纪某某信任,张某某找人伪造了平潭县916步行街商住楼3号区,户名为纪某某的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各一本,于2017年1月交付给纪某某。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张某某共以借款形式向纪某某索取的店铺转让款差额达50000元。虽然其间曾怀疑两本证件的真实性,但看在发小的面子上,纪某某仍继续支付了钱款。
 
2018年初,纪某某觉得心里不安,便去平潭县核实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工作人员说他们没办法验真伪,但他们那里没有这种证件。纪某某找张某某质问证件的真伪,张某某以“可能还没有录入电脑,所以查不到,等录入电脑就可以查真伪了”来搪塞。
 
2018年4月16日,察觉到被骗的纪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5月2日,张某某在尤溪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