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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警方出动700多警力 摧毁涉案28亿元“洗钱”团伙

2019-07-01 14:14: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刑满释放两月重操旧业
 
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经调查,郑某尼是安溪人,三年前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去年5月才刑满释放。
 
2014年,郑某尼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为了代理销售POS机。到2018年7月,公司开始经营“通宝支付”第四方支付平台。
 
郑某尼交代,2018年期间他找人买了网站源代码,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搭建“通宝支付”平台,雇佣21岁的山东籍男子丁某豪为技术人员,在山东做平台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郑某尼通过平台开设账户,发展代理,链接“商户”,形成资金通道。郑某尼除了和其他代理一样链接“商户”抽取佣金,还抽取下线代理0.6%的平台使用费。
 
警方研判梳理了全国代理账号91个,其中福建27个;涉案商户账户1214个、涉案网络支付平台账号1342个。警方表示,该犯罪团伙大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非法为他人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为赌博、诈骗提供网站转移资金,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及开设赌场罪共犯等罪名。截至目前,该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8亿元。
 
今年6月,经泉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及开设赌场罪对郑某尼、丁某豪等6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