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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一网络赌博犯罪集团的覆灭

2019-09-04 14:21: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罪有应得  有期徒刑+罚金

多行不义必自毙。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后,于2018年1月28日展开收网行动,出动多个抓捕小组,当日在延平区城区不同地点分别将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吴某钦、陈某琛,赌场股东曾某新、陈某飞,赌场工作人员周某、魏某文、游某浩抓获归案。

其余4名涉案人员犹如惊弓之鸟,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某甲于2018年2月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8年2月22日,魏某忠被民警抓获;2018年3月30日、4月18日,陈某乙、张某亮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安机关在抓获涉案人员的同时,还起获了该犯罪集团用于开设赌场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扣押、收缴该犯罪集团来不及分配的赌博网站违法所得共计122.4万元。

延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钦等11名被告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他人投注,赌资金额共计8505.854253万元,违法所得共计252.56万元,11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吴某钦、陈某甲、陈某琛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是该赌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犯罪集团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曾某新、陈某飞系赌场股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魏某文、魏某忠、周某、游某浩、陈某乙、张某亮受雇于赌场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延平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