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建律师社会责任报告
四、积极践行执业为民,聚焦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福建律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业、为谁服务”的问题,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依规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积极通过法律咨询、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运用优质法律服务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年内,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林如海、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张志龙、福建谨一律师事务所胡明立、福建宽达(政和)律师事务所高机焕、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何伟、福建闽星律师事务所陆林等6名律师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福建云格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大佳(平潭)律师事务所吴玲玲律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一)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过去一年,我省广大律师把执业办案活动与服务人民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累计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7.18万件,民事案件代理33.94万件,行政案件代理1.22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48万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福州市律师协会突出抓好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年内组织“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的影响”“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解释的创新和发展”等大型学术讲座4场,编写发布业务指引4个、调研报告1篇、其他专业成果10项,提供专业论证2次,并挑选涵盖建设工程、城市更新、网络直播行业纠纷、主体信息管理合规等15项业务成果汇编成册,不断提升全市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综合素质与核心竞争力。 厦门市律师协会联合厦门法院、市司法局共同推进实习律师担任执行法官助理工作,联合厦门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市警察协会举办第三届厦门市“公、检、法、律”四方法治论坛,联合厦门法院、厦门仲裁委举办“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与案例精析”主题培训,组织开展“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与代理”“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的影响”“生态文明与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实质性解决”等6场不同主题的业务研讨交流,并汇编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办案实务问答》等3个业务指引,坚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不断推进律师以辩护代理工作为核心的专业化能力提升。此外,与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签订“警律”双向服务工作协议,创新建立365天全年无休会见、视情延长会见时段、开设紧急会见“绿色通道”以及加强监所内法律援助、“枫桥式”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等双向服务机制,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提升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质效。 厦门市律师协会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警律”双向服务机制,创新推出一系列律师会见保障措施,务实提升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质效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陈慧敏律师常年专注生态与环保法律服务,在张某伟诉江苏泗阳海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二审阶段,应邀参加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泗阳海峡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成立的专家组,就案件涉及的专业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法律分析意见。专家组在出具的《专家组咨询意见》中证明泗阳海峡公司排放污水行为与鱼类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成立,二审法院对该《专家组咨询意见》的证据关联性予以确认,并判决驳回原告张某伟的诉讼申请。陈慧敏律师作为专家组唯一的法律领域专家,以其环保专业法律知识对案件事实、证据、关联性、因果关系等的认定,发挥了重要的专业参考价值。2024年,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各级法院类案审判的参考案例。 北京安杰世泽(厦门)律师事务所安寿志律师团队根据中国A公司委托,依据合同所约定的仲裁条款,向巴基斯坦B公司提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所管辖的国际仲裁,追讨B公司拖欠的近90万美元货款。经办律师坚持“两条腿走路”,一边稳步推进仲裁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启动仲裁、在仲裁员主持下召开仲裁案件管理会议、根据仲裁员程序令推进仲裁程序、根据和解情况提交变更仲裁请求及补充证据、申请合意裁决、缺席仲裁下送达安排等),一边加强仲裁程序外的沟通斡旋,顺利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目前,巴基斯坦B公司已陆续向中国A公司支付了全部欠付货款并补偿部分律师费用和利息。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二审阶段提供辩护服务。经办律师仔细研读案件卷宗,并与当事人反复深入交流,敏锐发现本案尚有重要同案人员遗漏。以此为突破口,辩护律师与公诉机关及二审法院展开多轮深入沟通、据理力争,最终成功说服各方采纳刘某某应为从犯的关键意见,促成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刘某某缓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罗兆洪律师办理的罗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从客观证据入手,打好程序辩护和实体辩护组合拳,成功推翻公诉机关的大部分指控。该案辩护历时16个月,经办律师共提交辩护意见11份,提交调取证据、移送管辖、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申请书9份,排除非法证据1份,使得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审判阶段两次延期审理,最大限度确保了案件真相还原和法律正确适用。 (二)创新推进律师调解工作 我省律师行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保障,扎实推动律师成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调解主力,进一步实现了福建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有效衔接。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省共有8名律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律师,1663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4388件,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2359件,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1430件,将大量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前端。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与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深化共建“警律联调”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民转刑”“民转治”案件发生。 福州市律师协会继续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综合频道《帮帮团》栏目保持深度合作,扎实推进“全媒体+公益法律”合作模式,全年为市民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服务50余次,调解成功率超过90%。这一创新合作模式,打破了传统公益法律服务的局限,既推动问题在基层一线高效解决、服务在基层一线精准落地,又通过全媒体的广泛传播,拓宽了公益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真正做到调解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年内,这一创新举措在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中,入选“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典型案例”。 厦门市律师协会于2022年9月发起设立的厦门市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作为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全链条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环节,目前已吸纳27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作为成员单位,累计接收法院委派案件319件,社会化委托调解案件5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超过6亿元。特别是年内接受各方当事人自主委托,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高达2亿多元的股权回购纠纷,并由厦门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真正做到“将调解向立案前延伸”。年内,厦门市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被厦门法院评为“优秀特邀调解组织”,福建深松律师事务所张景华、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李小云、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林建炜、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钟水明等4名律师被评为“优秀特邀调解员”。 三明市律师协会积极拓展律师调解覆盖范围,在持续建强用好1个律师协会调解中心、7个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先后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12个,在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11个,全年累计调解各类案件836件,达成调解协议467件,其中117件已经由人民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永安市律师志愿者服务团组建四年来,组织近20名志愿律师积极参与永安市婚姻登记中心设立的婚姻家事调解中心建设,累计调解各类纠纷227次,帮助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新走向正轨,推动当地离婚率出现逐年下降趋势。年内,服务团志愿律师朱昌海、童顺钰被永安市平安办、人社、司法、调解等有关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黄薇律师与社区工作人员走访一起矛盾纠纷当事人,“背对背”了解诉求,寻找矛盾化解突破口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积极支持厦门市海沧法院和政协组织共同设立的“政协委员专业调解工作室”建设,组织4名律师调解员(含政协委员2名)开展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调解工作室自2023年7月设立以来,累计接收人民法院委托并正式进入调解程序的疑难案件19件,其中5件已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完毕。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某国有企业与村民集体自治组织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80余间店面商铺,争议金额近百万元,且案件纠葛10余年,情况十分复杂。调解工作室接受委托后,通过厘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定性、量化诉讼后果等方式,充分考虑案涉国有资产及村集体资产的特殊性,组织多次背靠背、面对面沟通释法,为双方提供可落地、有抓手的和解路径和建议,并在调解过程中深入挖掘双方需求和纠纷原因,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帮助建立起有效衔接协调机制,终于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 北京盈科(漳州)律师事务所聚焦妇女儿童维权等社会关注问题,组建成立律所调解工作室和“妇女微家”,并加强与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沟通对接,年内调解涉妇女家庭婚恋纠纷近10件,受到省妇联的关注和好评。 (三)优化提升法律援助质效 法律援助工作是评判法治发展水平和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福建律师积极作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2024年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31万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62万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福州市律师协会综合运用建立法援律师人才名单、强化法援领域多发高发问题研究、常态化推进业务指导交流等手段,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全年组织律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958件。年内福州市妇联与法援中心联合开展的“法援惠民生 法爱润万家”优秀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评定表彰10件优秀案件,全部由在福州执业的律师办理。 解放军某部向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赠送牌匾,感谢律所长期以来为部队提供公益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 厦门市律师协会发挥法律援助“主力军”作用,积极支持厦门各法律援助中心(站)建设,全年组织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4.41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9万件,超过全省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陈丽娟律师办理的黄某(61岁,农村妇女,文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律援助一案,是一起律师通过法律援助救济缺乏法律意识的农村老人的典型案例,生动体现了国家法律保障体系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必要性。经办律师针对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等特性,且当事人具有主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家属积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款等情节,同检察机关进行多次积极沟通,清晰阐明辩护观点,最终促使检察机关对黄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莆田市律师协会致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组织律师协助市县两级6个法律援助中心、5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57个社区援助站和974个村(居)联络点工作,并在全市3个看守所、6个法院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形成覆盖市县镇村四级、“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及时响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圈。秀屿区湄洲镇港楼村村民曾某英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被另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击致使左臂及胸、肩、肋等部位受伤,前后支出医疗费用近10万元,但肇事村民拒绝赔偿。福建湄海律师事务所陈丽萍律师接受指派后,考虑到当事人出行不便,多次往返湄洲岛收集证据,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释明赔偿标准及诉讼风险,并协调司法所鉴定人员提供上门鉴定服务。经过法援律师等各方共同努力,这起案件一审、二审判决除了误工费因缺乏证据没有全部支持外,其他诉讼请求均获得法院支持,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其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漳州市律师协会在支持法律援助中心做好常态化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组织11名律师志愿者走进漳州监狱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日”活动,为86名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现场解答法律问题100多个,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改造信心。 福建信实(南平)律师事务所郑凌燕、福建谦艮律师事务所陈继旋、福建永普律师事务所陈宗晨等3名律师受南平市延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对应某等95人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经办律师克服欠薪企业法人及股东一度失联、当事人手头证据过于薄弱、涉及人员众多且居住分散等困难,协同紫云司法所、峡阳司法所共同做好当事人联络安抚、证据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并加强与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对接,最终帮助58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调解结案,37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事人以劳务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并调解结案。在法援律师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这起发生在岁末年关的集体讨薪案件仅用27天就全部办结,并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95名当事人追回170余万元被拖欠的工资。年内,这起案件被评为2024年度福建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例”。 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邱媛媛律师受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指派,对刘某等34名女职工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提供法律援助。这起案件当事人根据公司安排,为中铁南昌局福州客运段提供动车保洁服务,但自2021年12月起未足额领到工资。法援律师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主动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积极争取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支持,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置换了仲裁调解书。由于用人单位涉及多宗债务纠纷,铁路公司未结算支付的承包费将转入厦门市集美法院执行,用人单位无法按期履行对刘某等34名女职工的付款义务。法援律师迅速与集美法院取得联系,告知龙岩女职工被欠薪的人数、金额和案件进展,并提前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的所有材料,协调执行法院预留份额,在强制执行时统一分配,使得34名女职工被拖欠的13.73万余元全部得以清偿。年内,这起案件被选入2024年度福建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龙岩34名女职工追索劳动报酬法援案当事人代表向承办案件的律师送来锦旗 此外,省律师协会积极响应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部署,选拔2批5人次律师分别深入甘肃、贵州、西藏、广西等省(自治区)律师资源匮乏的偏远县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其中,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李芳华律师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服务期间,担任布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的二审辩护律师。她通过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二审法院部分认可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在一审重审阶段,李芳华律师经过认真比对分析,发现作为关键证据的两份辨认笔录存在明显暗示,于是主张非法证据排除。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对除拘留证、逮捕证以外的数百份证据全部不予采纳,被告人获得无罪判决并当庭释放。这是李芳华律师执业生涯中办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也是昌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指派援助的第一起无罪判决案件。 获得无罪判决的当事人布某向李芳华律师敬献哈达和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