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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民一庭法官黄德福谈“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

2016-06-17 09:11: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更深层次的便民利民!”

开栏语

“跨域·连锁·直通”平台深层次便民利民,行政审判“专家会审”高效化解官民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力促和谐,信息化建设打造诉讼新体验, “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巧解送达难题……近年来,泉州法院把眼光聚焦于让每一名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把发展坐标放在谋划创新领域定位上,积极探索前进方向,走出了独特的“泉州模式”。一个个司法品牌,成为泉州法院的一张张烫金名片。即日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本报联合推出“聚焦泉州法院”系列报道,全方位展现泉州法院的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敬请关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7日讯  送达文书是法院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法律文书的及时送达对保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案件的及时审理有着直接的关联。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采取“躲猫猫”“捉迷藏”等方式故意逃避或躲避诉讼文书送达,恶意拖延、逃避诉讼等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困扰着法院工作人员。

“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谈起“送达”,在法院工作了8年多的泉州中院民一庭法官黄德福皱起了眉头。

黄德福在送达法律文书

去年9月,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泉州丰泽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陈某不服上诉至泉州中院。受理案件后,作为二审主审法官,黄德福却发现一审中陈某的送达地址为其委托律师的地址,而二审陈某并未委托律师,也没有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故无法邮寄送达法律文书。

无法邮寄,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听,黄德福只好通过打听找到陈某所住的丰泽区某小区。上不了楼,黄德福就在楼下蹲守,一蹲就是半天,然而跑了3趟仍一无所获。

“通常在送达地址不明确,采取其他法定的送达方式又无法完成送达的情况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送达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样一来案件可能由于送达的原因要多拖半年以上。”黄德福说,该起案件标的高达500多万元,陈某的上诉其实是恶意拖延还款时间。

此后,黄德福四处打听陈某可能出现的地方,并到现场“守株待兔”。经过一个多月,才成功送达法律文书。而这样的情况,对于黄德福来说,已经见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