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院出台“十条举措”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专项执行 做好金融积案的“加减法” “赢了官司输了钱,金融案件执行难”,一度困扰着金融机构。许多金融债务执行案件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一般的执行措施难以奏效,往往要采取变卖、拍卖企业资产的形式,很多情况下又难以找到资产变现途径,致使债权一拖再拖。 简化审理、司法制裁等举措让官司得以快审快结,然而一纸判决书无法落地则失去意义。为进一步化解金融积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十条举措提出在金融案件常态化执行同时,不定期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此,该院不断在执行清积力量上做“加法”,在执行积案数量上做“减法”,切实打击规避金融债权执行的行为。 7月28日,该院执行局到晋江陈埭镇,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某知名鞋业公司一栋7层楼1.6万平方米的大楼,督促其履行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的1998万元欠款及利息;7月29日,该院执行局配合泉州中院,前往金井镇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某织造公司采取停电措施,督促其及时腾空厂房,履行对申请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的1280万元的欠款及利息。 …… 陈埭、安海、青阳、金井……两个多月来,该院执行局法官们奔波在晋江各地,针对涉晋江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件案件进行专项执行。 不仅如此,十条举措指出,要加速推进执转破制度,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盘活不良资产,实现银行不良债务的司法化化解。法院要与金融机构签订执行业务合作交流备忘录,健全查控机制,建立稳定有效的协作机制,形成司银良性互动。 同时,十条举措要求银行金融机构设立联络专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状况及其他执行事项,并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结合十条举措,在该院执行法官集中出击、金融机构全力配合下,一件件积案得以执结。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结涉银行金融案件974件,执结185件,执结率同比去年增加112.6%,受理破产案件4件。 “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经济‘硬实力’离不开法治‘软环境’,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逐条落实‘十条举措’,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服务晋江经济社会发展!”该院副院长庄能宗如是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尤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