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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法院建设法庭李勤模法官的审判“秘诀”

2016-11-16 08:50: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解心结 续情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在大田县建设镇,有这么一位乡村法官,为了减轻群众负担,他带着工作人员深入到墟场、田间地头巡回办案,足迹遍及辖区方圆700多平方公里;他不怕当事人的误解谩骂,埋头于费力不讨好的调解工作;根据城镇发展要求,他精心推出司法护企项目,帮助企业化解经济纠纷……

“我愿万家皆和谐,就得解法结又解心结。要依法办案解开法结,还要讲通情理,解开心结。”这是他劝诫自己的打油诗,也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更是一名基层法官对群众的深情厚谊。他就是乡亲们的贴心法官、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大田法院建设法庭庭长李勤模。

当事人向李勤模(右二)表示感谢

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建设法庭虽然位置偏僻,但却不是一个普通的法庭,它曾先后荣获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等殊荣。2010年,李勤模初到建设法庭,他的心里忐忑不安:“这样一个先进法庭,我能胜任吗?”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而惟求实的态度、作踏实的功夫。李勤模走进建设法庭的第一天,他寻思最多的,就是如何传承好这个全国典型,绝不能让建设法庭的光辉在他手中失色。

白天办案工作;晚上翻阅档案、学习理论。在不懈努力下,他慢慢找到了山区法庭问题的症结:辖区村庄多处在深山中,农民淳朴善良,但文化素质不高,在处理婚姻、地基、财产等纠纷时,容易出现一些过激行为,这就使得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发酵成为治安甚至刑事案件。

本着“有案办案,无案普法”的信念,李勤模秉承建设法庭的“传家宝”——巡回办案制度,采取定期开庭与定点开庭相结合、巡回开庭与就地办案相结合的方式,和同事们自备便携式审判桌椅,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和群众家门口,调解矛盾纠纷,实现了“以法庭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的实质性转变。

2012年来,李勤模带着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乡村,共巡回478次,巡回受理案件531件,巡回审结案件531件,开展法制宣传20场,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

判得好更要“调”得好

“判得好不如调得好!”在工作中,李勤模最讲究的是案件调解,坚持多做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希望能给每位当事人留下“案结事了人和”的美好结局。

几年前,村民孙某骑摩托车撞到李某,导致李某落下了终身残疾。此后,李某便把孙某当作“仇人”,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矛盾。他甚至扬言:“当年那场交通事故,孙某就赔了那么点破钱,根本不够用。既然我的腿都保不住了,更不能让孙某好过!”

“在农村,当事人打一场官司,就有可能结怨一辈子,甚至影响下一代!”为了扭转这一现状,李勤模利用“1+N”综治信访维稳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与劳动保障所、司法所等沟通联系,带领工作人员主动走访李某所在的村子,查清问明事件原委,并找出法院审判的依据,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李某的释理说法工作。

当李勤模和工作人员第6次到李某家进行调解时,终于打动了李某,他惭愧地对李勤模说:“为了我和老孙的恩怨,你们跑了6趟,我们再闹下去就对不起你们了!”

让矛盾纠纷不出村,这就是李勤模的朴素想法。数据显示,2012年来,他共调解撤诉507件,调解撤诉率71.5%。2014年5月,李勤模还请来了建设镇退休干部吴联武作为庭里诉前调解员,利用吴联武丰富的乡村纠纷调解经验,有效地提升了法庭的调解能力,这在我省基层法庭可算得上是个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