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亮出实招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强化意识 全力保障社会民生 今年3月,网络媒体广为流传的“山东问题疫苗”疑似流入福安市。福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认真研判相关信息后,以高度的敏锐性认识到查办该案的必要性、重要性,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后,立即成立专案小组提前介入。 随后,该院积极牵头召开联席会,促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及时迅速做好舆情应对、线索排查;主动介入线索摸排及案件侦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侦查方向、证据固定等提出意见,解决取证瓶颈,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坚持快审快结,对涉案的陈某等4人均在提请逮捕3日内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此举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驻所检察官与派出所民警讨论分析案情
据介绍,福安市检察院着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促成公安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两次。对福安城区、赛岐的台货商行、个体诊所、性保健品店开展突击检查,涉及11户商家。经查,发现8名违法嫌疑人在其本人经营的日用品商行、诊所、性保健品店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在执法活动中,该院侦监科干警通过引导现场勘查、固定证据、督促及时送检,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涉嫌销售假药案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8人;联合公安、农业部门对坂中、城阳辖区内私设生猪屠宰点开展突击检查,对3处私设屠宰点的行为建议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11人。 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对办案中发现涉案单位工作机制、行业管理等方面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今年以来,该院共向福安市公安局、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均被采纳。 在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上,该院结合侦查监督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侦查监督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捕后不诉、捕后判轻刑等案件、四类重点文书、审查逮捕卷宗回头看,认真查找侦查监督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执法理念偏差、办案程序瑕疵、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从严格证据审查、加强社会危险性分析、加强与公诉部门的衔接配合、规范捕后跟踪监督工作等方面提出要求,提高审查逮捕环节司法规范水平。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吴幼清 陈光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