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网络语言暴力治理的法律对策

2016-12-22 10:21: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依法治理网络语言暴力的法律对策

首先,将网络语言暴力纳入法律规制。明确网络语言暴力的法律内涵,厘定网络语言暴力的边界,将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纳入法律约束范围。根据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和特点,可将其界定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共平台,借助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动画等载体,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对网络事件当事人实施一系列具有侮辱性、伤害性、煽动性的攻击,造成当事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格权益受损的行为。

其次,实行网络“间接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是指将网络中的虚拟身份和现实中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绑定的一种制度,包括信息发布的实名制和网络接入的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是网络身份信息关联查询的基础,是甄别网络用户真实身份、保证网络责任查究的前提。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行网络实名制。但网络实名制自推行以来一直争议不断、落实不力,其主要原因是直接用身份证注册网络ID存在较多问题和隐患。如提交身份证号时可以盗用他人号码,也可伪造号码;身份证号直接提交给众多网络服务商,存在信息泄露隐患等。为此,建议实行“间接实名制”,即网络用户在注册网络ID时应向网络服务商提交手机号码,然后通过验证码进行手机用户确认,这样便实现了一个网络ID对应一个手机号;而手机入网已全面推行实名制,一个手机号对应着一个实名。这样,一方面,网络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不会直接暴露给众多网络服务商;另一方面,在相关的法律追责中,执法部门可通过网络ID查找到责任人实名。

再次,完善法律责任体系。责任明确是克服法不责众、有效查究追责的前提。应根据网络运营中的不同环节、不同主体、不同过错程度,明确和细化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责任后果,由此构建规制网络语言暴力的严密责任体系。

——明确和细化通讯运营商的责任。采用“间接实名制”,通讯运营商要承担信息保存和信息安全的第一道责任。其重点是突出对用户信息的保管和保密,防止用户信息因泄漏而成为网络语言暴力攻击的对象或工具。

——明确和细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范围十分宽泛,根据服务内容的差异,可分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网络内容和产品服务提供者、网络技术提供者。建议将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纳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同时,针对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规定不同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免责任落空、责罚失衡。在归责原则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不作为侵权,宜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相关主体应举证证明已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主观上没有过错,方可免责。

——明确和细化网络用户的责任。网络用户分为网络语言暴力的发帖者(始作俑者)和跟帖者。前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后者如果对于发帖者所宣扬的事件,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没有辨别是非真伪,在客观上扩大了影响范围,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情形下,跟帖者与发帖者的主观过错程度不同,应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秘书长、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教授 谢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