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无序 警惕暴力逼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8日讯 有需求就有供给。讨债公司林立、职业讨债人丛生,说明债务市场数额巨大和公权力救济不足。在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法院不能提供有效救济或者法院执行久拖不决的情况下,债权人在“争一口气,也不放过债务人”心理驱使下,求助讨债公司、职业讨债人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尤其是在借贷利率明显过高,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获得救济时,出借人通过私下解决,更容易求助专业讨债公司、职业讨债人。 债权人不找法院而找讨债公司、职业讨债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债权人对公权力救济的不信任或者信任丧失。在法院打官司,需经立案、送达、开庭等诸多环节,有时面临管辖权异议、二审等漫长等待,时间上不能满足当事人需求。较高的诉讼费、难以忍受的司法腐败、法院执行不力等都影响了债权人的诉讼热情和解决方案的选择。因此,法院需要通过提升办案效率和秉公执法、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公信。 讨债公司、职业讨债人无论为别人讨债还是自己讨债,都应该遵循合法、节制原则,否则可能构成抢夺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得不偿失。不少追债公司、职业讨债人采用跟踪、纠缠等手段骚扰债务人,逼迫债务人还债,部分债务人甚至不得不借新债还旧债,实践中也不乏忍无可忍自伤自残的案例。 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深刻反思讨债公司、职业讨债人的存在原因和生长土壤,才能根本上有效解决问题。首先,整个社会需要弘扬诚信意识和契约意识;其次,法院需要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再次,加大整个社会的普法教育,培养每个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遵纪守法而不违法。 (李学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