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检察院探索创新生态检察办案模式
2017-04-25 09:56: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严把办案证据关口 确保案件审查质量 “环保案件系新型案件,我院始终严把证据关,做到‘核现场、问专家’,以确保环境污染案件的办案质量。”生态检察科负责人介绍说,即办案人员“每案必核现场”,必临污染地查看生产、排废管道系统、污染物堆放地与排放情况,逐一核对勘验检查笔录、示意图和照片;“每案必问专家”,对采样与送检程序、检测与鉴定意见的专业性问题,逐一咨询环境监测专业人员、鉴定人员,从而有效排除证据矛盾,准确指控犯罪。 在办理胡某某污染环境案时,该院承办检察官发现福鼎市某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私设电镀车间,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往厂区周边溪流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经审查,该院决定追加起诉该公司为被告单位。该案起诉至法院后,公诉人在法庭辩论环节就此项进行说明,法院采纳了检方意见,对上述被告单位及个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同时,该院还向当地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环境执法大队装备7部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陈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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