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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检察理念 呵护绿水青山

2017-06-23 08:24: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尤溪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民共识,检察机关如何体现作为和担当?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积极履行生态检察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推进该县“天蓝、地净、水洁、景美”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尤溪县检察院干警深入实地查看非法采砂现场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2015年10月,尤溪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苏某和、陈某贵、於某富为谋取经济利益,未经审批在辖区合伙开办电子废弃物熔炼厂并出租给被告张某平、黄某福等人用于非法熔炼电子废弃物,对大气、土壤、水源等造成严重污染。由于案情重大,该院根据有关管辖规定,将涉案线索移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成为我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只是尤溪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尤溪检察院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成立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抽调生态、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干警为成员,坚决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多发性刑事犯罪,着力查办和预防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保持惩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高度重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要求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摸排线索,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提起公益诉讼,有效减少和遏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发生。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7件28人,提起公诉14件18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2次,有效打击犯罪分子,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