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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7-07-18 09:27: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改革释放检察官办案活力

近日,员额检察官吴佳敏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该案的全部审查起诉工作用时仅8天。 “这样的效率,以前一般是做不到的。”程凤娟说,司法改革前,检察官承办的案件需要经过层层审批,花费时间较长。改革后,该院组建以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办案单元的办案组织,赋予检察官更多权限,办案周期大幅度缩短,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改革后,检察官权力更大,责任也更大,对个人能力要求也更高。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只有绷紧学习这根弦,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适应新的办案形势。”程凤娟说道,“以前检委会研究案件只听汇报,现在全程亲历阅卷、提审、制作文书、出庭等工作,全方位参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让我对案件有更全面的了解,对案件定性的确信度也更强了。”

司法责任制改革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热情,检察工作质效提升。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5人,不批准逮捕33人,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174件239 人,不起诉6件8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员额检察官的专业水平,全面加强个人综合素质能力培养,该院建立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和讲课制度。实践过程中,遇上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可以根据规定,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邀请院领导、员额检察官针对案件的关键问题和证据、罪名等进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以供参考。此外,该院还组织员额检察官轮流进行讲课,互助互长,进一步提高员额检察官办案能力。

注重严格监督防权力滥用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程凤娟检察长入额后共办理刑事犯罪案件4件。对此,她表示,入额领导直接办案,能加强司法亲历性和参与性,推动检察职能履行,也有利于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作用,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影响力。

实践中,根据《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该院明确案件分配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的类别及受理的时间,在统一的应用系统内按轮次随机分配给入额检察官办理。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除完成自己领导岗位事务外,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案件数。

全程监督、案件评查、执行问责等创新是该院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生动体现。依托随机分案系统,可对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同步动态监控,逐步实现监督的自动化、智能化、实时化、全程化。同时,每季度对检察官独立承办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定期评查,一旦发现办案中有瑕疵,严格追究责任。

“从司法工作运行上看,我既是决策者,又是落实者,这种角色的全面性,让我对检察业务运行的规律有更多认识,更知道司法实践需要什么,所以司法决策也就更符合司法实践的需求。”程凤娟坦言,虽然检察官的职权相比以前有所增大,但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该院也同步建立起防止权力滥用的强大制约机制,检察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往往得更加仔细、认真、负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蔡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