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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亮点频现

2017-09-13 09:17: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美荣:带来正义与希望的“护法使者”

陈美荣,历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和审判员,现任行政庭负责人。参加工作近30年来,作为法官的她,像一位“护法使者”,倾心调解,解决纠纷,有效地发挥了情、理、法之间的良好协调作用,带给群众正义与希望。

精诚所至 情理交融

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万盛社区主任李维琴眼里,这个看似瘦弱的法官却是她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好帮手。

2014年底,该社区的27户居民因几年均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李维琴很头疼,打电话询问陈美荣能否过来帮忙调解一下。陈美荣在电话中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便马上答应了下来。

调解当天,陈美荣带着提前准备好的27户居民材料来到居委会,见到27户居民代表。

“我是万盛社区的居民,也是一名到社区报到过的党员,还是咱们大武口区法院的法官。”她自我介绍道。接下来,她并没有直接和27户居民就问题进行交流,而是用她的招牌动作,拿起水壶给这些居民代表倒了杯热水,让大家先缓缓,拉拉家常。

“我们不缴纳物业费,就是想让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他们承诺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就把这几年的物业费都缴纳上。”居民代表们道出了想法。

陈美荣见社区居民的态度有所缓和,便从情理、法理等方面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和调解,并挨个征求住户的意见,逐个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物业公司改善自身的服务质量,27户居民按时缴纳物业费。

“历经几年拒缴物业费,眼看就要上法庭的矛盾,陈美荣仅用一个下午就解决了。”谈起陈美荣的敬业和效率,李维琴啧啧称赞。

而陈美荣的此次举动,直接促成了大武口区法院与辖区社区建立法官+人民陪审员、特邀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五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陈美荣也成为了大武口区法院与万盛社区长期对接的指定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陈美荣(左)向记者一行介绍经验

讲法析理 诉讼“双赢”

陈美荣出生于农民家庭,对民众有着淳朴的感情,在对大量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她能深情贴近群众的冷暖疾苦,理解群众的期盼,给予各方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和关怀。

老人李某国被老伴吴某挽着,来法院状告其50多岁的女儿李某,要求女儿李某对吴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赔礼道歉。法庭上,老父亲李某国喋喋不休地责怪女儿的不是,李某在答辩时情绪很不稳定,一会儿泣不成声。

原来,李某的生母于3年前去世了,两年后李某国经人介绍与吴某结婚。父亲的再婚加剧了李某失去母亲的悲痛。由此,她痛恨父亲对母亲的“移情别恋”,并认为罪魁祸首是吴某。由于都在一个小区居住,李某与吴某便三天两头地发生吵闹。去年母亲节,李某又到父亲家再次与吴某争吵起来,且言辞尖刻,双方进而厮打起来,李某被人拉开后尚不解恨,临走时将客厅中的沙发和鞋柜都砸了一番。现李某国以女儿李某经常干涉他们的婚姻生活为由,起诉至该院。

考虑到这场纷争是因情感而发,径直下判会使双方的怨气更深。于是,陈美荣将熟知社情民意的居委会员工请来协助调解。在庭后第三天下午,在她的主持下,经过几番推心置腹的交谈,从亲情、伦理及责任等方面,使李某认识到自己以前对父亲精神上的慰藉需要考虑不周,并当场致歉,承诺今后会尊重他们的家庭生活;父亲也肯定了以往女儿对他的孝敬,原谅了女儿。望着他们走出法院,陈美荣的心里舒坦多了。

2013年5月以后,陈美荣负责行政审判庭工作。为了力争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陈美荣坚持在闭庭后开展协调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两项“试点”工作,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管理中出现的瑕疵问题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同时,采取七项措施推进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完善了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方式和行政非诉执行听证机制。

陈美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率达42%,缩短了审限,节约了成本。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占80.6%,这一机制逐渐成为常态化。她所审理的案件,无一例涉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多家行政机关在司法建议的推动下,建立了互动联系机制。

苦心钻研 因势利导

作为一名法官,多年的审判实践使陈美荣体会到,如果一个法官在群众中口碑不好,那其审案的公信力也会因此打折扣。为此,她始终注意法官品行的修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办案注意态度谦和,举止儒雅,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

2005年1月的一天下午,正要下班时,一起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来提交证据材料,顺带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了她的面前,说是辛苦费。她毫不犹豫地将信封退了回去,义正辞严地说:“这你就做错了,法官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你不是要求法院公正处理吗?为什么还要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你应该相信法院,相信法官会公正执法,请你把它拿走。有话开庭时说,有证据开庭时举,法院办案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一席话说得来人面红耳赤,收起信封走了。

在接手的案件中,常有人说情,她反而因势利导,使说情者成为她与被说情者沟通的媒介。时间长了,当事人和律师们都说:“案子到了陈法官手里,我们心里踏实。”这是群众对陈美荣的最高褒奖。

陈美荣从事法院工作近30年,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默默耕耘,在诉讼调解上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心得体会和做法,就是在工作态度上要有 “五心”, 即“公心”“细心”“诚心”“耐心”和“热心”,在调解策略方法上总结归纳为“十二法”,即换位考虑、沟通感情等方法。“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运用,给法院的调解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报记者 邓炳秀 吴国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