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检察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检察事业新发展
坚持制度优先 形成常抓长管 开展“两学一做”,争做合格党员,就必须建立标准,融入检察工作,更要抓制度建设。 为此,该院注重人员和绩效管理,先后制定和完善《龙海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工作办法》等办文办会、人员和车辆管理制度30多项,同时将检察制度、纪律汇编成《检察工作制度》《检察纪律规范》手册发放给每位干警。要求干警常学常记、严格执行,逐步营造出了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规范守纪已成为干警的行动自觉。目前,队伍未出现违法违纪和被效能告诫的情况。 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办案质量是检验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强化案件办理规范更为重要。该院先后制定《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规范》等办案制度17项,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办案标准化程序;将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图、执法风险点“全面上墙”,时刻警醒办案人员,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近年来,所办案件均保持无冤错案、无办案安全事故、无检察环节处置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同时,该院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入额检察官案件承办确定机制若干规定(试行)》,压实办案责任,优化人员配置,将司法改革的精神贯彻执行,严格践行中央要求。 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对外展示的一个重要窗口,“学党章”“学条例”让该院及其干警更清醒地认识到文书规范的重要。因此该院以法律文书公开为契机,制定《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就适用的法律文书种类、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叙述要求、文书格式、纸张、排版、文号、落款及印鉴使用等作了规定,进一步提高文书质量。今年以来,该院向社会公开的1000多份文书均未收到文书使用不当的反馈,多份检察建议、法律文书在国家、省级评比中获奖,以实际行动践行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庄严承诺。 坚持自身监督 提升司法公信 怎样做到“合格党员”,要有衡量的标准和监督的手段。该院从全院工作大局出发,始终注重抓好基层院建设考评工作,2013年11月,福建省检察院抽样评估组进驻龙海,对龙海市检察院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评估结束后,该院针对存在的问题抓整改、抓规范,当年就在漳州市基层院建设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好成绩。之后,该院以此为契机,上下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4年来持之以恒地每季度召开一次考评分析推进会,要求只讲问题不谈成绩。各科室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对照《考评标准》,找薄弱环节、找不规范细节、找容易被干警忽视的问题,并由政治处汇总问题,下发各科室限期整改,纪检部门跟踪落实,及时纠偏纠错,使该院各项工作稳步走在漳州检察系统前列。 完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履职,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涵。该院始终对自身问题不回避,敢于查摆,敢于纠正,通过开展案件督察、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实现对办案重点环节、重要事项专项监督。同时,该院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评查案件、参加不捕、不诉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从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中改掉缺点,提升做“合格党员”的素能。 敢不敢公开是检验党组织、党员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标尺,也是防止“灯下黑”的重要屏障。该院精心打造包括龙海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客户端为一体的全方位新媒体联盟,及时发布检察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工作成效以及重要法律规定等,实现了检务公开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新拓展,让公开、透明倒逼执法规范,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以实际业绩践行对党的庄严承诺。 新的时代有新的要求,龙海市检察院以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新起点,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好地融入检察工作,在更高的起点上践行对党的庄严承诺,在改革创新中再谱新篇章。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志南 郑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