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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

2017-12-22 11:03: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创优

点靓一个倾心为民的检察形象

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永安市检察院始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强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统筹推进生态检察、民生检察、巡回检察工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永安市检察院推行“建室设点到乡村、聘员联户到农家”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先后在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所在设立巡回检察室5个,采取“定点+巡回”的模式,定期进村、入户、下企开展巡回检察服务,形成辐射基层群众的“检察院、巡回检察室、联络员”三级检察服务网络,拓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造“百姓家门口检察院”。2014年以来,依托巡回检察工作,发现职务犯罪线索7件,化解矛盾纠纷30人次,得到群众的好评。

依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该院主动融入“森林永安”发展大局,先后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件,挽回经济损失760万元,恢复被侵占林地24.68亩,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开庭审理吴某等人非法提炼铅块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守护生态文明。针对巴溪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组织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查清了非法采砂、非法养殖场等污染作业点34处,从中立案查处了6名执法人员收受从事非法采砂洗砂人员贿赂、玩忽职守案件,强化震慑作用,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昔日的黄河为现在的清水河。

永安市检察院还主动与文江河流域沿岸的大田、沙县、尤溪等四个的检察院、还与沙溪河流域沿岸的宁化、清流、明溪、三元、梅列、沙县等7个县(市、区)检察院,签订水流域环境联动整治协议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督促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林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