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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两级法院2017年执结19835件执行案

2018-01-16 08:47: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松溪县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力促“老赖”腾房

“法官,我们主动腾房,希望法院尽快帮我们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不久前,被执行人廖某慑于松溪县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停水停电措施,主动履行了自己的法律义务。

借款人廖某、范某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偿还借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将他们诉至法院。其间,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廖某、范某将拖欠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还清;若未能还清,有权对抵押的房屋通过抵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达成协议后,廖某、范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

2017年3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向该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7年8月31日,法院对被执行人廖某、范某名下的房屋启动查封、评估、拍卖程序。

同年9月23日,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廖某、范某于同年10月10日前腾出房屋,若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停水停电,但是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腾房。随后,执行人员向供电、供水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其于同年10月18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停电停水,以协助法院执行。最终,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松溪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艾世彪介绍,该院在供电、供水公司配合下,对被执行人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过程中,已取得强有力的威慑作用。2017年11月以来,该院对一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对其查封的房屋张贴腾房公告,逾期仍不搬迁的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及时腾空移交拍卖房产,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据了解,停水停电措施下,除了廖某、范某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之外,还有6名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3处。

(刘君玉)

顺昌县人民法院灵活执行实现案结事了

“这么远的路,真不知该说啥了,感谢你们!”2017年7月19日,顺昌县建西镇南山村村民雷某等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钱款后,十分激动。村民们一起为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

王某、叶某于2014年2月起在南山村种植烟叶,雇佣雷某等15人从事采烟等业务,承诺劳动报酬按月结清,但2014年4月起就不再支付15人的劳动报酬。雷某等人遂诉至法院。判决后,王某和叶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雷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王某名下在邵武有一处房产,在依法拍卖该房产并保留部分款项优先受偿银行后,制定了执行款分配方案,最终将雷某等15人的劳动报酬近1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长期以来,顺昌法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有效化解执行信访积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顺昌法院严格要求执行干警每月及时上报可能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按职责范围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力做好接访、化解、教育和稳控工作。”该院执行局局长杨拥军说。该院高度重视对执行当事人的来信来访,能执行的立即执行,一时不能执行的限定期限执行,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执行的,向执行信访当事人讲明原因,争取理解。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劳动争议、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且确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依靠党委、政法委,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及时救助困难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不仅如此,该院正确地掌握和运用执行措施,在严格遵循强制以物抵息的条件下,通过以被执行人家中存放的红菇干折抵利息、其余欠款按月分期支付的方案,及时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抵息物。“这对提高执行兑现率、实现执行程序的合法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杨拥军说。

(黄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