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
2018-01-16 09:26: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借力“河长制” 齐心建设“美丽大田” “检察机关都发现问题了,我们作为河长,更应当及时处理,感觉责任更大了。”大田县桃源溪河长说道。 大田县是我省最早探索设立“河长制”的区县,全县河流实现“河长制”全覆盖,率先将检察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2017年12月,该院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该院将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构筑合力长效推动提升辖区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维护优化河湖生态功能,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建设更加美丽的绿色大田。 (廖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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