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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执行案件的暖冬之行

2018-01-22 09:26: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列入“失信黑名单”

驱车送上救助金

2017年3月15日,该院依法决定将易某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发布。2017年4月18日,该院依法决定将易某帅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并予以发布。执行干警还依法向银行、国土、工商等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易某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年8月15日,该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是终本了,但是肖老汉的病情却拖延不得。肖老汉一家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后,2017年4月28日,该院核实后向省高院专题报告,将他们确定为最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亲属。根据国家法定程序,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最终依法将其确定为国家司法救助对象,救助资金为50000元。

执行干警指导老汉填写收款说明

2017年12月6日,该院执行干警陈亚尔、冯春美和胡旭航驱车430多公里,在寒冬温暖的午后走访肖老汉家,解读国家司法救助金的规定,并亲手送上救助金。

“我经常想起孙子……”肖老汉80多岁的老母亲,用方言诉说着自己的遭遇,泪水浸润眼眶。经过肖老汉翻译成普通话,执行干警才明白老人想表达的意思。“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肖老汉简单的话语让执行干警动容。

临走前,执行干警来到黎畲村村部走访村主任。“肖老汉因病致贫,为了更好地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我们希望村里能多对接一些帮扶措施和慈善救济给他们家,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执行干警表明来意后,向村主任介绍了帮助肖老汉的一些工作。“你们法院的工作非常到位,我们一定尽力支持。”村主任十分赞许法院司法救济彰显的人文关怀。

暖冬的夕阳让人觉得格外温暖,在暮色的路灯中,执行干警安心地踏上归途。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