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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

2018-02-08 10:46: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群策群力

行提升公信之举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司法理念,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的更高需求。”陈志权说。

2017年5月18日,由陈志权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全市首例代替考试案,在新浪微博、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直播后,受到网友纷纷点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把‘人民’摆在最高位置,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便民利民情怀,就是要着力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陈志权深有体会。

因此,该院持续加强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审判流程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开展网上庭审直播,实现以公开促公正。同时,注重加强“两微一网”新媒体建设,提高了公众对法院工作认知度。

陈志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志权告诉记者,该院还着力升级诉讼服务,落实“便民措施二十条”,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积极推行上门、网上及“跨域”立案,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快速处理旅游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联动,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38万多元,为8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多元。

“落实司法改革任务,还要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这样才能更有公信力。”陈志权说。

2016年以来,该院共有42名法官入员额,任命19名法官助理,录用21名聘用制书记员。同时,该院旗帜鲜明地要求院长、庭长示范办案,强化亲历指导作用,组建11支新型审判团队,开启全新审判运行模式。这些都是该院精炼队伍、整合审判资源的系列措施,有效地落实了司法改革任务。

采访中,陈志权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发出的莆田市首份令状式判决书。2017年7月,该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因该案被告朱某出庭对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只是无能力偿还货款,属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的情况,决定选择适用令状式判决书。

“令状式判决书简化当事人诉辩主张,只突出关键信息,大大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陈志权深有感触,“2016年9月和2017年4月分别发出全市首份表格式判决书和要素式判决书,加上这次首份令状式判决书的使用,是对深入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又一次大胆尝试,对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7年9月的另一件事,陈志权也记忆犹新。该院法官审理朱某与林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对于如何判决把握不准。根据2017年8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主审法官依托福建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法律法规”“法律知识库”“法信平台”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类案与关联案件的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成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第一份检索报告。

“这是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后,我院遵循司法规律、促进专业化审判的一次探索,对明晰员额法官的职责,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陈志权说。

“我们还开展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提升职业尊荣感;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广大法官履职‘撑腰鼓劲’;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完善法官培训、考核、评议工作。”陈志权进一步介绍该院落实司法改革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