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
深耕细作 创司法品牌之新 “真正体现公正、为民,品牌才有生命力。为此,我院持续推进‘1+2+N’司法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生命力,增创品牌亮点,扩大品牌效应。”陈志权说。 采访中,陈志权很自豪地告诉记者,2017年11月9日至11日,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静受北京大学法学院邀请,参加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的反家暴专题培训,并作了有关“家庭暴力鉴定与保护令应用”等内容的讲座,新华社还予以专题报道。 作为最高院反家庭暴力及家事审判试点单位,反家庭暴力及家事审判是该院一个响当当的品牌。该院多项审判成果被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吸纳,成为基层样本。 “反家暴审判入选《福建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并推报最高院,优质审判成果凸显。我院同时创新性地提出家事审判‘三制度一证书’,更好地展现柔性司法,维护家庭及社会和谐。”陈志权说。 陈志权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另一个品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该院创新拓展律师代理链条,引进9家律师事务所律师驻院值班,将律师代理申诉延伸至审判、执行及息诉息访等相关环节,建立绿色通道,促使诉访交织问题一揽子化解。 2017年,城厢区灵川镇林某清因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摩托车,逆向行驶碰撞骑轻便摩托车的涵江区新县镇农民林某国,造成双方受伤(其中林某国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宣判后,林某清不服,认为其家庭经济困难、无钱打官司才会败诉;林某国则认为因遭受交通事故重伤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故双方接连上诉。城厢法院邀请值班律师参与,在律师代理林某清上诉的同时,法官通过法律疏导,林某清近亲属愿意代垫赔偿款14万元;法院也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林某国部分司法救助金,促使林某国与林某清达成了和解协议,莆田中院遂根据赔偿到位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实际情况,依法改判林某清缓刑。 “‘三调联动’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也是我院一个品牌亮点。”陈志权说,该院联合交警大队、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等多家机构,建立“三调联动”一站式多元调处中心,同时起草《城厢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由城厢区综治委出台,优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打造“进一个门,办全部事”的服务新格局。 “2017年,我院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01件,其中调解撤诉521件,调撤率达86.68%,自动履行率达98%,呈现‘两低三高’的良好成效,即判决率低、上诉率低、调撤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当事人满意度高。”陈志权介绍了三调联动‘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的成效。 城厢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也是该院传统品牌之一。“我们开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途径,为学生指导模拟法庭、上法制课并发放普法书籍,促进学法守法氛围的养成;与辖区内多家中小学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将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无讼校园、零犯罪社区活动,打造反赌毒、反邪教等法治载体。”谈起少年审判工作,陈志权如数家珍。 2017年,该院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3件,同比减少31%,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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