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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拘留所积极开展在押人员教育转化

2018-03-19 09:42: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积极协调联动

主动作为促转化

12月12日被执行人陈某因未执行东山县法院已生效的裁决履行还款70000元的义务,被法院执行局裁决司法拘留15天。

东山县拘留所当班管教民警收拘陈某后,对其开展入所谈话。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民警多次向其讲明法律责任,督促其履行义务。经过一番教育,陈某表示愿意偿还款项。之后,民警积极协调其亲朋好友为其筹款和担保。

12月13日下午,在东山法院执行局和拘留所领导的协调下,被拘留人陈某泉写下还款保证书,当场履行还款人民币10000元,承诺欠款余额每月还款2000元,并提供担保人。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被执行人得以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对收拘人员进行教育感化是东山拘留所一贯的做法,并且成效颇丰。

该所针对被拘留人员成分复杂、涉及面广,各类矛盾纠纷多为经济纠纷,极易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该所主动与人大、政协、综治办、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矛盾化解联动机制,制定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协议书,从法理、情理上酌情减少调解成功的司法拘留人员的拘留期限。同时,加强与办案单位、被拘留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委会沟通,充分用好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做好矛盾调解工作。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黄剑辉 吴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