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党和国家机构更好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推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赋予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新的内涵,也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提出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论断。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迫切要求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迫切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这个变化。当前,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需要增强;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党长期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人民谋幸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决定》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四项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机构改革的人民立场和价值取向。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国家机构绝不是封建地主或资本家用来统治压迫人民的官僚机关,而是为人民服务,并用来保卫人民自己的工具”。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求我们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着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党和国家机构履职尽责的各方面各环节;必须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必须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着力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必须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回应人民对更优美环境的期盼,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必须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必须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更好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不断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四、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鲜明导向。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心要素一个是制度、一个是能力。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而且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很多领域,像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法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等,都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也需要机构改革提供相应的组织支撑和保障。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日益触及深层次体制矛盾和利益关系调整,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体制和机构进行调整完善。比如,如果不统筹优化各层级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就不能确保从中央到地方的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充满活力;如果不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来,等等。我们只有坚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出发,自觉进行机构调整和改革,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难题,才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让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狠抓改革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陈希 原载3月17日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