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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验催创新 平潭检察再先行

2018-04-19 10:15: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岚·光”法治守护

畅通青少年健康成长路

3月2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在平潭城关中学组织开展了“青出于‘岚’,守‘未’于心”——平潭检察院青年志愿者法治进校园活动。

这是该院积极宣扬法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由20多名青年检察志愿者组成的“岚·光”法治宣讲团队,在城区和各个海岛学校进行巡讲,实现法治进校园全区全覆盖。该院深化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让法律变得温暖人心。

“如果没有检察官亲人般的关心和爱护,现在的我一定还在铁窗中悔恨度日,是你们给了我新生。”在福州某高校就读的大学生郑新(化名)时常还会给该院蒋恒检察官写信交流学习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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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牵涉的是一起聚众斗殴犯罪,当时他和其他5名高三学生因为琐事发生互殴。案件移送审查逮捕时已经临近高考,办案检察官做了大量工作,成功动员在逃涉案未成年人归案,并且很快对涉案学生作出不批捕决定让他们顺利参加高考,其中4人考上大学、2人已就业。之后,该院依法对全案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处理,并举办了全省首例不起诉宣告仪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青少年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检察机关一家力量,形成全社会合力是关键。”作为一名长期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江莉有着很深的感触。“我们正在积极整合公安、法院、教育、司法、妇联、关工委、学校、企业等资源,凝聚多方合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检察机关的悉心付出和全社会的凝心聚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之路必将更加通畅,‘岚·光’之名也必将更加响彻平潭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