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催创新 平潭检察再先行
选聘人民协审员 助力诉讼化运作新模式 两年来,平潭检察院借助平潭先行先试的“东风”,探索出人民协审员制度助力诉讼化检察新模式。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国际旅游岛“三区”叠加正在加速融合推进,时代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特别是社会矛盾纠纷积累积压亟须理性引导与妥善化解。该院未雨绸缪,积极应对,率先探索系统构筑涉检纠纷调处与审前程序诉讼化模式,全面囊括涉台、涉自贸区纠纷以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内容。该院首创人民协审员制度,向社会公开选聘30名人民协审员,其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台商台胞,获聘人员具有较强代表性,并建立起人民协审员人才库。 “在传统检察实践运作中往往呈现单方审、案卷审和书面审等特点,不利于化解矛盾、增进和谐,诉讼化运作新模式是有益的尝试和创新。”对于新型制度模式的背景与运作,李航检察长有着深入见解。该院根据案件案情复杂程度与社会影响,启动诉讼化运作模式,从数据库中随机抽选人民协审员参与办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庭审化、对审化和言词审化,形成诉讼构造,有效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通过创新驱动、特色引领,平潭检察工作实现全面提升。集体和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46项,连续三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涌现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平潭检察正乘风扬帆,蓄势腾飞!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周孙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