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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花式植入影视剧调查

2018-04-27 09:11: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主角们为何频繁“吃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7日讯  男主角和父亲吃饭,父亲把餐桌上的药酒一饮而尽;女主角生病了,立刻有人送来胃药;宫斗戏里需要滋补,太后常用阿胶……记者调查发现,本需要审查的药品广告,如今却是热播影视剧中的“熟脸”。专家认为,植入广告也是商业广告,必须遵守我国《广告法》的规定。

热播影视剧男女主角为何常“吃药”?

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明确规定,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药企却“另辟蹊径”,走影视剧植入的道路,绕过这一规定打“擦边球”。

2016年起,某品牌药酒多次出现在热播影视剧里。剧中人物吃饭时,餐桌上常常摆着几瓶,无论男女老少,都端着酒杯一饮而尽。但事实上,这一品牌药酒是国药准字甲类非处方药,其药品说明书明确标有“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的使用禁忌。

电视剧《云巅之上》中,某品牌胃药是男女主角感情的催化剂,“你的胃暖暖的,我的心也暖暖的”;《甄传》《那年花开月正圆》中,某品牌滋补药品是宫廷御用。作为非处方药,二者通过的非处方药广告审查批文中都明确提示“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或“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有数十部剧目有药品广告植入,涉及多个药品品牌。在这些影视剧中,投放植入广告的药品相关禁忌均未显著标明,可能对有相应禁忌症的患者产生误导。

记者调查还发现,为了拿到药企“金主”更多广告投放,有的制片机构甚至会为药企“度身定制”新剧情、新台词。一位经验丰富的制片人透露,市场看好的大剧,600万元的药品广告投放价格,回报一般为3-4个剧情、4-8分钟总出镜时长。如果遇到多个药品竞争一部热剧,价格会更高,“即便价格不断攀升,药企仍然买账,毕竟植入广告隐蔽性高、渗透性强,投中了热播大剧,还有可能带动股票大涨、提升公司市值、促进销量提升”。

药品广告植入缘何处于“灰色地带”?

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对电视台直接播放的药品广告进行了全面限制,却未对影视剧药品广告植入作明确规定,使之成为“漏网之鱼”。由于管辖范围存争议、多部门审查协作难度大,影视剧成为药品广告植入的“舞台”,药企变身影视剧“金主”。

对于管辖范围,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应钧认为,影视剧中的品牌(产品)植入,本质上具有商业营销的目的性,行为主体表现出典型的市场交易特性,属于商业广告活动范畴,应当遵守《广告法》基本规定。

有专家撰文指出,就药品广告而言,监管主体本身是明确的,前置审批应当由食药监部门负责,内容应当由工商部门来负责,机构改革后应当统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现在的问题是各大药企在投放影视剧植入广告前,并不会去申请前置审批。

除了药企自身缺乏广告投放自律外,监管执行也存在“盲点”。一家省级广播电视台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工商部门监管的是整个广告行业,植入广告隐藏在几十集影视作品中,工商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虽然新闻广电管理部门在影视剧播映之前会做审查工作,但其工作重点是审查作品内容,药品广告植入是否合规往往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