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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十三年的谅解

2018-05-17 09:06: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13年的等待终于等来了这一天,黄女士及其三个女儿心里五味杂陈。4月23日上午,龙岩市闽西公证处,传出了一声“对不起,我儿子13年前给你们一家带来了痛苦,对不起了。”陈某的父亲诚恳道歉。

“因为丈夫被害,我的家也散了,小女儿和我在福州生活,两个女儿回到四川老家,当时拿到判决后,他们都没有赔偿,就这样等了十多年。陈某当时也还是个孩子,如今在监狱里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既然他已经真心悔改,我们选择原谅他。”黄女士接过陈某父亲递交的57800元赔偿款后,在公证处人员、龙岩监狱民警和青草盂检察院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出具了谅解书。

正当驻监检察官和监狱民警以为事情可以妥善解决时,又一道难题迎面而来。“因为13年前原审法院未对该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立案执行,如果由被害人家属向原审法院申请执行,再经过执行和解程序,陈某此次的减刑提请将会被推迟。”驻监检察官王卓炜向记者介绍道。

31周岁生日的特别礼物

为了能让陈某顺利通过此次减刑,青草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提早与龙岩中院沟通,建议待陈某履行完毕其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后再对其进行减刑裁定。“陈某系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对其裁定减刑时应依法从严掌握,但因其积极履行其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改表现,我们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对该犯裁定减刑时宽严相济、综合考量。”承办该案的陈红英检察官告诉记者。

最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对陈某予以从宽裁定减刑,这算是对即将迎来31周岁生日的陈某一份特别的礼物。

“你们看,我终于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了!我这次得到从宽减刑了!”当驻监检察官和监狱民警将被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送达予陈某时,他高兴地跟同监舍的人分享了这一喜事。“我一定会继续好好改造,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等我出狱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赚钱,尽量多赔偿些钱给她们。”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王卓炜 宋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