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丹山“守梦人”
泰宁县法院金湖法庭开启旅游“1+2+3”司法服务新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今,泰宁已成为崇尚绿色旅游、养生旅游、休闲旅游的目的地之一。在广大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背后,也离不开一群人的默默守护,他们就是泰宁县人民法院金湖法庭的法官们。通过不断摸索与实践,现已形成生态旅游审判的“1+2+3”司法服务新模式,为“平安泰宁、平安景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生态旅游发展是不变的中心 走进泰宁,不仅有天下第一湖大金湖、丹霞圣地状元岩、翠谷奇洞寨下大峡谷等诸多风景名胜,还有一处独特的“景观”,也成为美景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金湖人民法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泰宁作为三明旅游建设“排头兵”的地位日益凸显。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优化旅游市场,专司生态旅游审判的金湖法庭便应运而生,为游客们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2017年3月,泰宁法院将原朱口法庭迁至泰宁大金湖主景区所在地的梅口乡水际村,并更名为金湖法庭,开启以“服务生态旅游为中心,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建设为两翼,司法服务、生态保护、多元化化解平台为支撑”的“1+2+3”司法服务新模式,为全县生态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不久前,来自南平的廖女士在大金湖景区游玩时,手机不慎掉在了地上,经过的另一名游客不注意,一脚踩在廖女士的手机上,手机屏幕当场就碎裂了,廖女士和对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景区的工作人员给金湖人民法庭庭长陈更新拨打了电话,陈更新随即赶到现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他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廖女士获得300元的维修费,双方握手言和。“一个电话,法官就过来帮我们调解了,速度很快,调解也很公道!”廖女士笑着在调解登记簿上写下了“感谢法官调解”几个大字。 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泰宁旅游的快速推进,优质的司法服务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近年来,金湖法庭以服务生态旅游发展为中心,主动融入“1+3+N”全域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设,联合县旅游管委会制定出台《关于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联动机制强化协调,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广大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线上线下司法服务是责任的守护 金湖法庭距离大金湖轮渡码头不到500米,站在法庭门口抬眼望去,美不胜收。但在80后法官助理马欢欢眼里,美景除了让人陶醉,更多的是守护的责任。 “生态旅游案件和普通的纠纷不一样,游客难以长时间滞留在景区,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存在不确定性,这就要求法官们必须以速裁速调速执的方法,24小时待命,切实保障旅客权利。”陈更新一席话道出“守护”的含义。 据了解,金湖法庭推进线上+线下司法服务,利用网络化管理和网络化服务全力护航生态旅游服务。该庭组建“旅游司法服务微信群”,将辖区旅游部门、涉旅企业以及旅游从业者统一入群管理;在主要景区构建4G网络,与法庭生态旅游多元化解中心对接,实现旅游纠纷由现场化解向线上化解转变。同时在主要景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和“旅客司法便民联络点”12个,游客可在纠纷点选择最近的法官化解矛盾;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24小时的服务热线,实行周末无休制度,游客可随时与法官取得联系,实现法律咨询、纠纷答疑等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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