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碧水丹山“守梦人”

2018-06-27 08:29: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有纠纷找旅游法庭!”在大金湖景区里的不少地方,记者见到了这么一张海报,上面印着金湖法庭的热线电话和泰宁法院以及一站式多元解纠纷平台的微信二维码,游客们可以随时拨打电话或扫描微信二维码联系金湖法庭的法官们,大家亲切地把他们称为“滴滴法官”。

“我们是外地游客,在景区逛纪念品商店时买了一串手链,后来却发现有点瑕疵,想要退货却遭到店主的拒绝,怎么办?”5月26日,游客吴先生通过关注泰宁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微法庭”版块中向金湖法庭反映此事。法官吴清洁得知情况后,放弃周末休息的时间,驱车赶到景区立即开展调解。两个小时后,店家同意退货,矛盾就此化解。

生态环境保护为旅游建设添彩

6月1日,伍旺贵法官来到辖区朱口镇朱口村,对不久前发生的一起失火案件进行回访。他说,法庭每个月都会对辖区进行走访,既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也向群众开展法治教育,护航青山绿水。

旅游法庭也管生态案件?“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业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伍旺贵说,良好的生态资源就是泰宁旅游经济的增长点。金湖法庭作为我省最早成立的生态旅游法庭,它将修复生态工作纳入量刑规范化范畴,鼓励犯罪嫌疑人通过生态修复、环境再造等形式,助力遭受破坏的生态资源得到功能修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推动全县旅游业的发展。

不久前,村民肖某在泰宁县朱口镇朱口村“宝盖岩”山场祭扫其母亲墓时,因草堆跑火引发周边杂草燃烧,引发森林火灾,林木损失价值56850元。法院受理该案后,协调肖某和被害人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积极督促肖某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最终,肖某被判了缓刑,受损的山林也重新得到修复。

生长在泰宁,工作在金湖边,陈更新和同事们自称为碧水丹山“守梦人”。丹霞风貌和浩瀚湖水的完美结合,成就泰宁独特风光,源源不断吸引着来自国内外的游客,也见证着这个年轻集体的使命与信仰:推动泰宁生态旅游逐渐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让金湖山水焕发出无限魅力。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魏正雄 廖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