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着力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以信息化管理提效率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检务公开,其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是案件信息公开。”湖里区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介绍。2017年3月以来,该院已就808个案件制作电子卷宗1926册,实现公诉案件卷宗全部电子化。 制作电子卷宗是一项细活,拆卷宗、扫描上传、再装订是工作人员小林和小王每天要做的事情,看似简单,却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小林说,一般而言,一本卷宗大概有200页,扫描完1本卷宗,他要站在扫描仪前面连续工作40分钟左右。 据了解,制作电子卷宗有时间限制,一般在案件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案件材料特别多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 湖里区检察院在院内设置电子卷宗制作专用场所,配齐所需设备。由4名专业人员专职开展电子卷宗系统工作,2017年以来已制作电子卷宗3877册,全部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利用电子卷宗的文字自动识别等功能,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和免费刻录光盘服务。 为积极响应厦门市委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部门政法专网平台统一并轨运行要求,湖里区检察院于去年8月启动在线电子换押,大幅缩减人力和时间成本,实现公检法三家数据汇集、电子换押、数据共享等功能。在换押环节打破政法部门间信息壁垒,减少重复录入和纸质文件传递,实现各办案部门高效协同、及时衔接。 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抓住案件管理部门为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以案件统一集中受理、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接待、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为基础,用流程监控监督办案事中,用质量评查监督办案事后,形成一双“慧眼”促进办案规范化。从而打牢数据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应用管理,为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提供有力的业务管理机制保障。 (本报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林莉 王丽珍 林惠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