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不满治疗暴打医生 不仅被拘还要赔偿

2018-07-13 09:17: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应受侵犯;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本案被告蔡某因家人治疗问题,对医生叶某产生误解进而徒手殴打医生,这是对医生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不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是不受侵犯的,任何侵犯医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良好的诊疗环境,需要医院和医生的维护,更需要患者及其家属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杨人丛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