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无需再参加全省统一招考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 叶得盛(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 发布人: 林和平(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江忠欣(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 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 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国龙(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内 容: 对《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深度解读,发布相关信息。 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叶得盛提示: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和教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是未来一段时间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做好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让广大教师更好担当起神圣职责使命,对于推动福建教育强省建设,意义重大。企盼记者朋友对《实施意见》予以高度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营造更为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2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我省发布实施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涉及大众关心的教师待遇、教师队伍培养等问题进行解读。 目前,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有58.6万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46.9万名。发布实施《实施意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对于解决当前师范教育弱化、素质能力不强、编制配备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地位待遇不够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师范类院校专业设置出现“去师范化”的倾向,教师教育边缘化、弱化趋势明显。对此,《实施意见》要求,师范院校师范类在校生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以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明确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加强高校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增列师范专业评估项目,开展师范专业认证,提高师范专业办学质量。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鼓励高校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及增加面试环节,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模式,提高师范专业奖学标准,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 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遇冷、教师待遇普遍不高,编制难解决,是导致当前教师数量不足,队伍素质提升难的重要原因。《实施意见》从招聘编制、财政支持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适当提高高中师生比,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明确无法增编地区可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模式,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教师准入与招聘上,提出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措施,实行优秀师范类毕业生专项招聘、双向选择聘用办法。对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不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对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招考笔试面试,采取专项招聘、双向选择的办法录用。 另外,针对教师待遇不够高问题,强调核定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对公益目标完成好、寄宿制及缺编的学校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特殊教育学校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明确绩效工资分配要向班主任、名优教师和特殊岗位教师倾斜。 (记者 魏青 谢梦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