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乡村振兴 激活金融力量
“死机”巧激活 巡回促实效 为解决部分借款人还款能力有限的问题,农信社积极出台了还款优惠政策,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借款人以现金方式还清贷款的,法院予以减半处理,减半后诉讼费由诉讼双方分担;对确实需要资金周转的借款人,采取“放水养鱼”的政策,先收回其借款,再对其重新贷款,或减免利息,支持他们继续生产,扩大经营。 “这几年,我的挖掘机几乎成了‘死机’,是法官帮我把这‘死机’救活了!”吴某是莲峰镇的农民,曾向当地信用社贷款10万元,购买了一辆挖掘机。由于平时工作量小、收入低,加之部分工程款未能及时收回,他仅偿还贷款4万多元。在清贷工作中,信用社申请查封了吴某的挖掘机。 在调查中,承办案件法官认为,吴某从事挖掘工作多年,这部挖掘机是吴某全家老少赖以生活的主要生产工具,如果按正常程序拍卖,吴某一家人的生活将陷入困境。于是,他们一方面帮助吴某联系挖掘工程,一方面找吴某的债务人,帮助吴某收回承揽款2万元,并请求信用社为吴某减免了部分利息。吴某深受感动,承揽工程后加班加点,两个多月就赚了近2万元,加上向亲戚朋友借的款,一次性全部还清了农信社贷款。 农信社借款户多数是农民,他们白天多在田间地头劳作,正常工作时间不容易找到。针对这一特点,清收法官们调整工作时间,适应农村作息习惯,利用中午、晚上农民休息时段走村串寨,采取“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等方式巡回办案,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不影响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在清收工作中,连城法院与农信社良性互动,加强对农信社的诉讼指导,并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农信社提出完善制度、健全业务规章、规范信贷行为等司法建议,使农信社加强了内部管理,堵住了业务漏洞,从根本上防范借贷风险,消除了人为造成不良贷款的隐患。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陈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