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诏安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强力打击拒执犯罪

2018-10-30 10:40: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新时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不仅公然挑衅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也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诏安法院“打”字当头,以重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突破口,通过不断强化的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裁判的权威,彰显依法打击拒执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拒执犯罪案件10件10人,已结案5件,作出有罪判决4件4人,推动9起案件顺利执结。

全面布控

深入挖掘线索

沈某舟为诏安县某单位公职人员,由于借贷纠纷,被张某珠诉至法院。由于未按判决期限及时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张某珠向诏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沈某舟无视送达《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针对沈某舟拒不配合的态度,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手段和执行措施,并同申请人做好沟通,深入全面挖掘相关线索。最终,查实沈某舟利用曾用名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私自处置名下一处房产,取得房款29万元,用于信用卡还款,并向法院隐瞒该情况。于是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沈某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使其交齐全部执行款,同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2017年9月,诏安县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认定被告人沈某舟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5000元。

“一方面注重引导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关注财产动态,一旦发现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立即报告法院并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发挥聘任的村居执行网格员作用,形成严密的执行线下网络,有效获取所在区域被执行人的最新行踪和财产状况。”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荣辉告诉记者,打击拒执讲究方法,在诏安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做好源头管理是关键。该院利用“当事人+执行网格员+悬赏”三大渠道,全面布控,为做好打击拒执工作提供有效线索,做到苗头早发现、工作早介入、事情早办理。

此外,诏安法院还在县政府支持下,落实10万元的执行线索悬赏基金,并广泛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共同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

规范执行

强化证据支持

随着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钟某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8年2月9日,钟某在家中见到了来送达《执行通知书》的诏安法院执行局张法官等人。得知自己成为被执行人,钟某先是开口辱骂,随后升级到暴力殴打并欲持刀威胁执行法官。鉴于此,执行人员依法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时,其亲属以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方法阻碍执行人员,导致钟某逃离现场。

随后,诏安法院立即组织将执法记录仪拍摄到的执行过程录像以及张法官等执行干警的陈述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月26日,钟某向诏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该案的及时高效办理,既体现了法院、法官权威不容侵犯,也体现了诏安法院工作人员工作基础扎实。所谓基础,则是指诏安法院在坚持的“三必到位”全程留痕,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植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

诏安法院要求执行程序到位,严格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并对所采取的每一项措施、每一次行动,完善保存书面记录。同时,该院讲究执行措施到位,对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金融资产、不动产、车辆、工商登记情况、所在地财产逐一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此外,还规范单兵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录制执行全过程,收集固定有关证据,为下一步打击拒执犯罪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