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强力打击拒执犯罪
协作推进 保持打击高压 2018年4月,下落不明多时的黄某出现在厦门某派出所,并向工作人员说明自首情况。 原来,2013年,黄某为开办养猪场,多次向江某借款,共计466000元。因养猪场经营不善,黄某拒不还款。后来,江某向诏安法院起诉并于2014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执行人员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但黄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并外逃,下落不明。 执行陷入僵局,但是执行人员始终不放弃希望,反复梳理案件线索,终于发现该案中涉案养猪场的转让时间存在疑点。执行人员经过多次实地调查、走访,认为黄某存在为逃避执行债务转移财产的嫌疑。院长商请召开公检法“三长”联席会,最后由公安机关启动刑事侦查,突破了相关人员口供,对黄某刑事立案并网上追逃。 2018年9月,诏安法院依法判决认定黄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执行人员积极促成黄某与申请执行人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的顺利执行,得益于诏安法院在联动打击拒执方面的努力,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 “用足内力,在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有效提升案件移送立案率和审查起诉率;同时,利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打击拒执犯罪侦、诉、审绿色通道,梳理案件移送的统一标准、规格、流程,提高打击犯罪有效性。”诏安法院沈贵顺副院长告诉记者,形成合力是秘诀,但除此之外,该院还注重宣传造势,“我们利用宣传营造强大声势,扩大和发挥打击拒执罪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江英凤) |